37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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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976年中央24号文件,1977年中央10号,37号文件1978年中央58号文件的正式名称是什么?

1976年中央24号文件是《王洪文、张春 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1977年中央10号是《王洪文、张春 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37号文件是《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三)》1978年中央58号文件是《关于提请全 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怎么会有问这种问题的啊?~~~~-_-

有哪位网友知道 皖办发201837号文件? 是关于退伍军人问题的,请告知,谢谢

民政局可能是根据你档案的服役年限来决定你的安置标准,并没有按照服役级别。也没有执行国家大学生入伍的优抚政策。你要咨询当地的武装部,问一下大学生相关优抚政策是否是以文件形式落实的。另外,地域不同,优抚政策也有所不同。如果你所在的城市确实有明文的大学生优抚政策,那我建议你拨打当地的市长热线,上访解决。否则民政局会有千万个理由搪塞我们。

在37号文中,集中线荷载是指梁的梁宽上的线荷载还是梁长上的线荷载?

是指的梁长度方向

吉政办发2015第37号文件规定规范津贴补贴标准表

吉林省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吉政办发【2015】37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340元至2510元分别提高到510元至3440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290元至2290元分别提高到810元至4721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各职务层次标准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减少(各技术等级标准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取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19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2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34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39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二)机关新参加工作工人,技术工人学徒期第一年工资1190元,第二年工资1240元(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徒期一年,学徒期工资1240元);普通工人熟练期工资1190元。三、建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落实公务员法要求,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合理确定公务员工资水平。建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参考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同期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等因素,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如遇发生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基本工资标准延后调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四、经费来源这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财政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省财政结合自身财力和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对部分市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另行研究制定。五、组织实施(一)省委、省政府各部门和省人大、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机关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协调并具体实施;各市州、县市机关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工作,在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二)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规范津贴补贴按照新的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并按照新的标准进行发放,坚决杜绝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现象发生。各市州、县市需将本地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情况,以政府名义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审核。(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本实施方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财税2017年37号文件作废了吗?

废止。财税〔2017〕37号文件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津人社局(2015)37号文件

可以再多一些细节吗?

37号文登记的操作流程?

37号文登记操作流程:1、创始人设立SPV即架构的搭建(至香港公司);2、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3、新设或收购境内企业;4、 签署VIE相关全部协议;5、境外投资人注入资本;6、如果BVI股东发生变化,须变更37号文登记。

请问谁能找到京国税1994-37号文件。关于进项税不能抵扣项目的文件拜托各位大神

查到了:摘要如下: 仍然不能抵扣的项目: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个人消费包括交际应酬费。 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经常混用于生产应税和免税货物,如果无法按照销售额划分,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均可抵扣。所以对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包括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个人拥有的应征消费税的游艇、汽车和摩托车等物品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生产经营用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但如果是外购后销售的,属于普通货物,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上述4项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固定资产的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渝府发2008 37号文件作废了没有,如果作废,是什么时间作废的,作废的具体时间和文件名称是什么

1 范围 1.1 总则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 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b) 通过体系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过程的有效应用,以及保证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1:在本标准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 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b) 产品实现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法定要求。 1.2 应用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是通用的,旨在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由于组织及其产品的性质导致本标准的任何要求不适用时,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删减。 如果进行删减,应仅限于本标准第7章的要求,并且这样的删减不影响组织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或责任,否则不能声称符合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ISO9000:2005 ,IDT)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19000中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所出现的术语“产品”,也可指“服务”。 4.1总要求 组织应: a) 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整个组织中的应用;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所需的准则和方法,以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控制有效;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监视; e) 监视、测量(适用时)和分析这些过程; f)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所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管理这些过程。 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此类外包过程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4.2文件要求 4.2.1总则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 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b) 质量手册; c)本标准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和记录; d) 组织确定的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记录。 注1:本标准出现“形成文件的程序”之处,即要求建立该程序,形成文件,并加以实施和保持。一个文件可包括对一个或多个程序的要求。一个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可以被包含在多个文件中。 注2:不同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多少与详略程度可以不同,取决于: a) 组织的规模和活动的类型; b) 过程及其相互作用的复杂程度; c) 人员的能力。 注3: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介。 4.2.2质量手册 组织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 a) 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的细节和正当的理由(见1.2); b) 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 c) 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4.2.3文件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依据4.2.4的要求进行控制。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所需的控制: a) 为使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 b)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c)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d)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 e)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f) 确保组织所确定的策划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g)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如果出于某种目的而保留作废文件,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的标识。 4.2.4记录控制 为提供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而建立的记录,应得到控制。 组织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留和处置所需的控制。 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5 管理职责 5.1 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通过以下活动,对其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的承诺提供证据: a) 向组织传达满足顾客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 制定质量方针; c)确保质量目标的制定; d) 进行管理评审; e) 确保资源的获得。 5.2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应以增强顾客满意为目的,确保顾客的要求得到确定并予以满足(见7.2.1和8.2.1)。 5.3 质量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质量方针: a) 与组织的宗旨相适应; b) 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 c) 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d)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和理解; e) 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5.4 策划 5.4.1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见7.1 a))。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5.4.2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 a) 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质量目标以及4.1的要求。 b) 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5.5 职责、权限与沟通 5.5.1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组织内的职责、权限得到规定和沟通。 5.5.2管理者代表 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实施和保持; b)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任何改进的需求; c) 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意识。 注: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可包括就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方进行联络。 5.5.3内部沟通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并确保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沟通。 5.6 管理评审 5.6.1 总则 最高管理者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评审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评价改进的机会和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求,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变更的需求。 应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见4.2.4)。 5.6.2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信息: a) 审核结果; b) 顾客反馈; c) 过程的绩效和产品的符合性; d) 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的状况; e) 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 f) 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 g) 改进的建议。 5.6.3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任何决定和措施: a) 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 b) 与顾客要求有关的产品的改进; c) 资源需求。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提供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以下方面所需的资源: a) 实施、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b) 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6.2 人力资源 6.2.1总则 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应是能够胜任的。 注: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承担任何任务的人员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 6.2.2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 a) 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 适用时,提供培训或采取其他措施以获得所需的能力; c) 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d) 确保组织的人员认识到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见4.2.4)。 6.3 基础设施 组织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符合产品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适用时,基础设施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 b) 过程设备(硬件和软件);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通讯或信息系统)。 6.4 工作环境 组织应确定和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注:术语“工作环境”是指工作时所处的条件,包括物理的、环境的和其他因素,如噪声、温度、湿度、照明或天气等。 7 产品实现 7.1 产品实现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和开发产品实现所需的过程。产品实现的策划应与质量管理体系其他过程的要求相一致(见4.1)。 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 a) 产品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b) 针对产品确定过程、文件和资源的需求; c) 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测量、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d) 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4.2.4)。 策划的输出形式应适于组织的运行方式。 注 1:对应用于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包括产品实现过程)和资源做出规定的文件可称之为质量计划。 注 2:组织也可将7.3的要求应用于产品实现过程的开发。 7.2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 7.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组织应确定: a) 顾客规定的要求,包括对交付及交付后活动的要求; b) 顾客虽然没有明示,但规定用途或已知的预期用途所必需的要求; c) 适用于产品的法律法规要求; d) 组织认为必要的任何附加要求。 注:交付后活动包括诸如保证条款规定的措施、合同义务(例如,维护服务)、附加服务(例如,回收或最终处置)等。 7.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组织应评审与产品有关的要求。评审应在组织向顾客作出提供产品的承诺(如:提交标书、接受合同或订单及接受合同或订单的更改)之前进行,并应确保: a) 产品要求已得到规定; b) 与以前表述不一致的合同或订单的要求已得到解决; c) 组织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评审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若顾客没有提供形成文件的要求,组织在接受顾客要求前应对顾客要求进行确认。 若产品要求发生变更,组织应确保相关文件得到修改,并确保相关人员知道已变更的要求。 注:在某些情况中,如网上销售,对每一个订单进行正式的评审可能是不实际的,作为替代方法,可对有关的产品信息,如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内容等进行评审。 7.2.3顾客沟通 组织应对以下有关方面确定并实施与顾客沟通的有效安排: a) 产品信息; b) 问询、合同或订单的处理,包括对其修改; c) 顾客反馈,包括顾客抱怨。 7.3 设计和开发 7.3.1设计和开发策划 组织应对产品的设计和开发进行策划和控制。 在进行设计和开发策划时,组织应确定: a) 设计和开发阶段; b) 适合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活动; c) 设计和开发的职责和权限。 组织应对参与设计和开发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实施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随着设计和开发的进展,在适当时,策划的输出应予以更新。 注:设计和开发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具有不同的目的,根据产品和组织的具体情况,可单独或以任意组合的方式进行并记录。 7.3.2设计和开发输入 应确定与产品要求有关的输入,并保持记录(见4.2.4)。这些输入应包括: a) 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 b) 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c) 适用时,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的信息; d) 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应对这些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7.3.3设计和开发输出 设计和开发输出的方式应适合于对照设计和开发的输入进行验证, 并应在放行前得到批准。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 a) 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b) 给出采购、生产和服务提供的适当信息; c) 包含或引用产品接收准则; d) 规定对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需的产品特性。 注:生产和服务提供的信息可能包括产品防护的细节。 7.3.4设计和开发评审 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在适宜的阶段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系统的评审,以便: a) 评价设计和开发的结果满足要求的能力; b) 识别任何问题并提出必要的措施。 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所评审的设计和开发阶段有关的职能的代表。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5设计和开发验证 为确保设计和开发输出满足输入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6设计和开发确认 为确保产品能够满足规定的使用要求或已知的预期用途的要求,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3.1)对设计和开发进行确认。只要可行,确认应在产品交付或实施之前完成。确认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3.7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 应识别设计和开发的更改,并保持记录。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适当的评审、验证和确认,并在实施前得到批准。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更改的评审结果及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 采购 7.4.1采购过程 组织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对供方及采购产品的控制类型和程度应取决于采购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 组织应根据供方按组织的要求提供产品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7.4.2采购信息 采购信息应表述拟采购的产品,适当时包括: a) 产品、程序、过程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 人员资格的要求; c)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在与供方沟通前,组织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其顾客拟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对拟采用的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作出规定。 7.5 生产和服务提供 7.5.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 组织应策划并在受控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提供。适用时,受控条件应包括: a) 获得表述产品特性的信息; b) 必要时,获得作业指导书; c) 使用适宜的设备; d) 获得和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 e) 实施监视和测量; f) 实施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 7.5.2 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 当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输出不能由后续的监视或测量加以验证,使问题在产品使用后或服务交付后才显现时,组织应对任何这样的过程实施确认。 确认应证实这些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对这些过程作出安排,适用时包括: a) 为过程的评审和批准所规定的准则; b) 设备的认可和人员资格的鉴定; c) 特定的方法和程序的使用; d) 记录的要求(见4.2.4); e) 再确认。 7.5.3 标识和可追溯性 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 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产品的唯一性标识,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在某些行业,技术状态管理是保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一种方法。 7.5.4顾客财产 组织应爱护在组织控制下或组织使用的顾客财产。组织应识别、验证、保护和维护供其使用或构成产品一部分的顾客财产。如果顾客财产发生丢失、损坏或发现不适用的情况,组织应向顾客报告,并保持记录(见4.2.4)。 注:顾客财产可包括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 7.5.5产品防护 组织应在内部处理和交付到预定的地点期间对产品提供防护,以保持符合要求。适用时,这种防护应包括标识、搬运、包装、贮存和保护。防护也应适用于产品的组成部分。 7. 6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组织应确定需实施的监视和测量以及所需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组织应建立过程,以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并以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一致的方式实施。 为确保结果有效,必要时,测量设备应: a) 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记录校准或检定(验证)的依据;(见4.2.4) b) 必要时进行调整或再调整; c) 具有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 d) 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 e) 在搬运、维护和贮存期间防止损坏或失效; 此外,当发现设备不符合要求时,组织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和记录。组织应对该设备和任何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校准和检定(验证)结果的记录应予保持(见4.2.4)。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并在必要时予以重新确认。 注:确认计算机软件满足预期用途能力的典型方法包括验证和保持其适用性的配置管理。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总则 组织应策划并实施以下方面所需的监视、测量、分析和改进过程: a)证实产品要求的符合性; b)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 c)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这应包括对统计技术在内的适用方法及其应用程度的确定。 8.2 监视和测量 8.2.1顾客满意 作为对质量管理体系绩效的一种测量,组织应监视顾客关于组织是否满足其要求的感受的相关信息,并确定获取和利用这种信息的方法。 注:监视顾客感受可以包括从诸如顾客满意度调查、来自顾客的关于交付产品质量方面数据、用户意见调查、流失业务分析、顾客赞扬、索赔和经销商报告之类的来源获得输入。 8.2.2内部审核 组织应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 符合策划的安排(见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 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组织应策划审核方案,策划时应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应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应审核自己的工作。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审核的策划、实施、形成记录和报告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应保持审核及其结果的记录(见4.2.4) 负责受审核区域的管理者应确保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以消除所发现的不合格及其原因。后续活动应包括对所采取措施的验证和验证结果的报告(见8.5.2)。 注:作为指南,参见GB/T 19011。 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当未能达到所策划的结果时,应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注: 当确定适宜的方法时,建议组织根据每个过程对产品要求的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影响,考虑监视和测量的类型与程度。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所策划的安排(见7.1)在产品实现过程的适当阶段进行。应保持符合接收准则的证据。 记录应指明有权放行产品以交付给顾客的人员(见4.2.4)。 除非得到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适用时得到顾客的批准,否则在策划的安排(见7.1)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应向顾客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 8.3 不合格品控制 组织应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不合格品控制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 适用时,组织应通过下列一种或几种途径,处置不合格品: a) 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 b) 经有关授权人员批准,适用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 c) 采取措施,防止其原预期的使用或应用; d) 当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组织应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在不合格品得到纠正之后应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应保持不合格的性质的记录以及随后所采取的任何措施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4.2.4)。 8.4 数据分析 组织应确定、收集和分析适当的数据,以证实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并评价在何处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这应包括来自监视和测量的结果以及其他有关来源的数据。 数据分析应提供有关以下方面的信息: a) 顾客满意(见8.2.1); b) 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见8.2.4); c) 过程和产品的特性及趋势,包括采取预防措施的机会(见8.2.3和8.2.4); d) 供方(见7.4)。 8.5 改进 8.5.1持续改进 组织应利用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8.5.2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 b) 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 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d)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e)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f)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8.5.3预防措施 组织应确定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 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b) 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c) 确定并实施所需的措施; d) 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e) 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社保局37号文退休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可是没有约束不接收档案的部门。档案之所以立法,是因为它的重要性。社保局不接收退休职工的档案,因为退休职工曾经是企业的一员,企业只能暂存这些退休职工的档案,但没有存档资质。调整退休职工养老金应该社保局负责,可是社保局一面不接收档案、一面要求已经改制了的企业为这些退休职工办理养老金调整手续,为了能达到所谓的合理,让已经改制的企业填写未改制调整表。档案在企业,企业就要负责退休职工调整退休金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现在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国家为了减轻这些改制企业的负担已经将在职职工的档案移交到了就业局,但是到退休因社保局不接收,要企业暂存,这给企业增加了极大负担,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境外投资备案和37号文的根本区别在哪里?批复难度有多大

境外投资备案和37号文的根本区别在哪里?批复难度有多大?一、[ODI备案]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商委、发改、外管等多部门审批,可获批一定的外汇额度。满足企业的跨境投资合规需求和跨境注入资本金需求。二、[37号文]是外管局2014年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中国境内的居民去境外设立特殊目公司(spv)进行投融资或返程投资的外汇登记相关规定。三、ODI和37号文两者有本质上的不同,同时也有相似点。都是对外持有境外公司股权,都满足对应相关规定的合规性,都是跨境业务的常见结构。

37号文登记流程?时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办理资料1、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书;2、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3、境内权益公司调档章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特殊目的公司的证明文件;5、融资意向书;6、境内权益公司股东证件;7、承诺函;8、股东会决议;9、授权委托书;10、其他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办理流程1、创始人设立SPV即架构的搭建(至香港公司);2、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3、新设或收购境内企业;4、 签署VIE相关全部协议;5、境外投资人注入资本;6、如果BVI股东发生变化,须变更37号文登记。

办理37号文登记所需要材料清单有哪些?

1、合法持有境内权益公司资产的证明文件2、创始人股东在特殊目的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证明文件(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3、境内权益公司的调档章程4、境内权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与境外投资方签署的投融资协议6、创始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7、外汇登记表8、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书9、承诺函10、股东会决议11、委托书12、其他可能要求的补充材料

谁能知道辽政办发2005、37号文。关于企业办中小学教师提前退体、内退的补偿办法。

求讨论下:食用植物油属于财税《2017》37号文,第二条第二款中的农产品么?

食用植物油自从《增值税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就是适用13%税率,不适用于17%税率。所以在执行财税2017第37号文件时,不能选择继续按13%税率抵扣进项税额,而应该按最新的11%税率抵扣进项税额。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成都2016年37号文件

皖办发〔2018〕37号文件不公开吗

公开。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消息,该文件是公开的,皖办发〔2018〕37号文件精神主要讲了《关于设立阜阳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的批复》的内容。

危大工程37号文是否适用于铁路工程,文件规定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是否适用于铁路工程的项目,。

建设部的文件只能用于建设项目,所以文件规定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不包括铁路工程。铁路工程有自己的施工要求。但可以参考这个文件。

财税2013 37号文是否有效

你好,37号文件已经全文失效。宣布该文件失效的文件是财税[2014]42号文。同时应该指出的是,财税[2014]42号文的部分条款也失效:42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二)项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在2014年6月30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8号),本文附件3第一条第(十)款中“但税务部门应当进行相应的审查认定”、第(十一)款中“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和第(十二)款中“税务机关审核”内容自2015年5月19日起失效。 应用时,请注意文件的前后衔接问题,谢谢。

根据鲁人社发[2019]37号文允许事业单位空缺的同系列高等级岗位借用到低等级岗位使用?

根据鲁人社发[2019]37号文,允许事业单位在同系列同级别岗位无人员聘任时,可以借调同系列高等级别岗位的人员使用。在你提供的情况中,副高级六级岗位无人聘任空缺,中级九级岗位有人聘任。根据鲁人社发[2019]37号文的规定,可以考虑借用副高级六级岗位的人员到中级八级岗位使用,但前提是该岗位的职责和岗位要求与借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相符,并且该借用必须经过单位内部协商和同意,同时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具体是否可以借用副高级六级岗位的人员到中级八级岗位使用,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借用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和要求是否相符,以及单位内部协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等。建议你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以便获得更准确的答案和指导。

监管37号文家族信托起点最低多少

家族是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起点最低都是千万以上。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1982年到2007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后的美国。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家族信托的管理期一般都在30年以上。与国内最常见的集合信托不同,家族信托是为高净值客户专门定制的产品,不设置预期年化收益率,也没有规定好的投资项目,而是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去配置投资产品。此类信托可设置其他受益人,可中途变更受益人,也可限制受益人的权利。在信托利益分配上可选择一次性分配、定期定量分配、临时分配、附带条件分配等不同的形式。“根据家族信托特点,王菲可以选择在女儿读大学时分配一部分资金。也可为女儿继承财产设立很多附加条件,如结婚、不进入娱乐圈等。”设在北京的国际金融投资家执行主席孙飞说。自身优势:相对于传统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家族信托的优势是比较明显的,能够实现破产风险隔离机制等合理规避风险功能。在制定和变更受益人(遗嘱继承人)方面,家族信托的安排也更加灵活。他同时提醒以家族传承为目的的高净值人群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应该关注信托计划中关于信托受益人的规定。

社保局37号文退休文件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可是没有约束不接收档案的部门。档案之所以立法,是因为它的重要性。社保局不接收退休职工的档案,因为退休职工曾经是企业的一员,企业只能暂存这些退休职工的档案,但没有存档资质。调整退休职工养老金应该社保局负责,可是社保局一面不接收档案、一面要求已经改制了的企业为这些退休职工办理养老金调整手续,为了能达到所谓的合理,让已经改制的企业填写未改制调整表。档案在企业,企业就要负责退休职工调整退休金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现在民营企业平均寿命只有2.9年,国家为了减轻这些改制企业的负担已经将在职职工的档案移交到了就业局,但是到退休因社保局不接收,要企业暂存,这给企业增加了极大负担,

求中纪发[2008]37号文

中纪发[2008]37号文就是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纪发[2008]25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顺利推进。经研究,并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市,下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负总责,确保实现规范秩序和缩小差距的目标,确保同级政府不同部门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确保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稳定可靠,确保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平衡,特别是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二、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统筹规划、科学制定平衡本行政区域内不同县(市、区)之间津贴补贴水平的具体方案,切实加强对县(市、区)级机关津贴补贴水平的调控,力争将本行政区域内不同级次政府机关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除明显偏低的县(市、区)外,第一步规范时津贴补贴水平增幅超过年人均3600元的,第二步规范时原则上不再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没有拉平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公务员收入差距的市、县(市、区),原则上不得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未落实省批复的清欠教师工资和消化赤字方案的县(市),暂缓提高津贴补贴水平。 三、县(市、区)机关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没有全部兑现到位的省辖市,不得向省政府申请提高市直机关贴补贴水平。 四、各级政府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津贴补贴水平提高幅度。要结合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在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时,同步同幅度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要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预增发补贴、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待遇,要特别注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要统筹安排财力,确保工资和津贴补贴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提高津贴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不得出现拖欠问题。 五、省辖市市直机关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方案由省政府批准,县(市、区)机关提高机关津贴补贴水平方案由省辖市政府批准。未经上级政府批准,各级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各省辖市政府在批复县(市、区)机关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方案时,必须征求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意见并备案,待反馈意见后再正式批复。在省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纪发〔2008〕25号)下发之前,各地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或省辖市政府未经省纪委等六部门同意自行批复县(市、区)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的,要立即进行纠正,报省纪委等六部门征求意见并备案。 六、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社会关注,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一定注意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需要新闻媒体发布消息时,统一使用新闻通稿。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要特别关注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时研究处理,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将加强对各地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监督检查。省辖市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部门也要加强规范津贴补贴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工资纪律的严肃性,确保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

在境外上市搭红筹架构或者VIE架构时,境内居民个人在设立了境外控股公司后、设立WFOE之前,应向外管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办理37号文件可以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吗?

解决境外融资和返程投资合规性的问题返程投资通俗来讲,是指中国籍的个人或企业在境外投资之后,又回到中国境内投资了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管理局的规定下,这家外商投资企业会被认定为特殊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即“返程投资企业”。在这个过程中,外商投资企业在办理境内外汇登记和银行账户的时候,必须声明自己是返程投资企业,否则会面临虚假申报带来处罚的风险。对于这种境外架构中有中国自然人的情况,则需要中国自然人完成相应的境外投资的合规手续,即37号文登记,才能顺利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中的“返程投资企业”标识。

财税2013年37号文件还有效吗

37号文件已经全文失效。宣布该文件失效的文件是财税[2014]42号文。同时应该指出的是,财税[2014]42号文的部分条款也失效:42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二)项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境外信托 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吗 相关法律法规

以下人士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并返程投资,应当办理37号文登记:1、具有中国籍且不具有任何境外身份(包括境外永久居民身份和其他国籍者)的境内公民,又称境内个人。2、特定境外个人—即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证件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如其以境外资产或权益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不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反之,如其以境内资产或权益进行出资,仍应当办理37号文登记。3、具有双重身份的境内个人—视同上述特定境外个人管理。这里所说的双重身份,主要是指同时拥有境内合法身份证件和境外(含港澳台)合法身份证件的个人,通常理解为境外永久居留权利。

37号文存量权益登记提供境外融资公司的合并报表可以吗

可以。根据37号文的规定,存量权益登记要求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监管和规范境外融资公司的行为,提高其资本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防范和遏制企业利用境外融资公司等变相向境内提供担保的行为。而合并报表是指母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财务报表合并编制的报表,如果该子公司是境外融资公司,则需要按照37号文的要求进行存量权益登记,以符合国家的监管要求。

37号文不注销会怎么样

影响征信的。37号文不注销会影响征信的,甚至产生刑事责任。37号文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7号文备案时效

2022年11月7日效期至2022年11月7日。《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编号:沪建房估证字〔2019〕37号,备案等级三级,有效期至2022年11月7日。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

办理37号文件可以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问题吗?

可以的由于中国人在境外投资或者持股有很多限制,原则上来说是不允许中国自然人在境外投资的。因此,在现有的外汇管理体系下,37号文是中国自然规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方法。

在哪里可以办理37号文登记?

2015年之前,37号文登记的审批权限在各地外管局,自2015年之后,37号文审批权限被下放到了各地银行。实操中,因为很多银行对于此类业务并不熟悉,有些银行一边操作一边学习,因此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沟通。如果企业对于时间要求较高,建议前期咨询专业机构并由专业机构代为沟通。注意:对于37号文的审批,各地银行及外管局的政策口径不同。若涉及37号文登记的人数较多时,建议在准备正式文件之前,由专业机构先就整体方案与当地银行或外管沟通确认后再安排申报。对于非标准及一些变形结构,由于政策原因,银行可能无法直接判断,需要与当地外管确认,也建议此过程由专业机构与银行和外管进行沟通、准备资料,会更高效。

境外投资备案和37号文的根本区别在哪里?批复难度有多大?

主要的区别是境外投资备案适用于企业对外投资,37号文适用于个人对外投资。

37号文和ODI备案是什么?

37号文是的全名《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或返程投资》通常用于个人名义向境外的投资。其中主要的目的是这两个:1,解决境内居民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2,解决境外投资和融资的返程合规性另外,37号文还强调了关于特殊目的公司权益激励的相关问题。当持有特殊目公司的股权或者期权时,在行权之前也需要去外汇局进行登记。ODI备案是指境外投资备案具体的英文是: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境外投资及其备案过程可通俗描述为: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取得国外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应当按照商务部和发改委的要求进行ODI备案/核准;通过ODI备案/核准后,人民币资金可换成外汇并出境进行投资,而投资所得外汇亦可顺利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