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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B: 是Free on Board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
2、C&F: 即“Cost and Freight”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3、CIF: 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4、FCA: 即“Free Carrier“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5、CPT: 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6、CIP: 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7、EXW: 即 “EX Works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
8、FAS: 即“Free Alongside Ship”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
9、DAT: 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其中文含义”运输终端交货“。使用该术语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10、DAP: 即“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港)。使用该术语,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的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扩展资料:
贸易术语的作用: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一种贸易术语对买卖双方的义务都有统一的解释,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早日成交。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各种贸易术语对于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等各项费用由谁负担都有明确的界定,买卖双方比较容易核算价格和成本。
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由于贸易术语由相关的国际惯例解释,对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争议,可通过国际贸易惯例解释。
4、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用来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和交货条件,确定买卖双方风险、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门用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贸易术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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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种贸易术语(贸易条件)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
E组:启运
(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W 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的风险、责任、费用都是最小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采用这一交货条件时,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启运的运输契约,并及时通知卖方。《2000通则》规定,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制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即可,若交货地是其它地点,卖方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无需卸货。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与《90通则》不同的是,《2000通则》规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费用改由买方承担。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组:主要运费已付
(五)成本加运费(CFR)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
本术语英文为“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七)运费付至 (CPT)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
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组:到达
(九)边境交货(DAF)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 )”,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卖方义务如下:支付运费,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承担卸货的责任和费用,并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承担在目的港码头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下之前的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进口报关的责任、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本术语适用于水上运输和多式联运。
(十二)未完税交货(DDU)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十三)完税后交货(DDP)
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贸易术语的作用
可以节省交易磋商的时间和费用,同时可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利于贸易的达成和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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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分类:
E组 (DEPARTURE起运)1个
EXW (EX WORKS)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组 (MAIN CARRIAGE UNPAID 主运费未付)3个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组 (MAIN CARRIAGE PAID主要运费已付)4个
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组(ARRIVAL到达)5个
DAF:DELIVERED AT FRONTIER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EQ :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FOB、CFR和CIF均为装运港交货的贸易术语,也是国际贸易中最经常采用的3种贸易术语,它们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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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1、FOB术语的含义:按此术语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如果当事人各方无意以船舷为界交货,则应采用FCA贸易术语。
2、采用FOB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重点)
卖方:
a交货至买方指派船上,通知买方
b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与费用
c办理出口
d提供相应单据
买方:
a安排船只解惑,支付运费,通知卖方
b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与费用
c办理进口
d支付货款
3、“以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是FOB、CFR和CIF同其他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包括在起航前和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4、关于船货衔接问题,按照FOB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中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装运。然而由于FOB条件下是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即租船定舱,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船货衔接问题。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派船,这包括未经对方同意提前将船派到和延迟派到装运港,卖方都有权拒绝交货,而且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卖方增加的仓储费等,均由买方负担。如果买方指派的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却未能备妥货物,那么,由此产生的上述费用则由卖方承担。
5、FOB的变形:
在程租船运输中,如果船方不愿意负担装船费用,买卖双方往往在FOB后加列附加条件,用来说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称为FOB贸易术语的变形。
①FOB Liner Terms (FOB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班轮的特点之一是管装管卸,即装卸费用由船公司承担,而FOB由买方租船订舱。所以,采用这一变形,装船费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
②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及其他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③FOB Stowed (FOB理舱费在内)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④FOB Trimmed (FOB平舱费在内)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⑤FOBST (FOB Stowed and Trimmed)这是前两项的综合,指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
6、《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美国惯例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商人按FOB订立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否则,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运到港口并交到船上。
2.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舱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与损坏。
3.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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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1、 CFR 术语的含义按照 《2000通则》的解释,CFR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采用这种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除此之外,卖方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手续。以上与FOB条件下卖方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CFR条件下,与船方订立运输契约的责任和费用改由卖方承担。卖方要负责租船定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包括装船费用以及定期班轮公司可能在订约时收取的卸货费用。但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货运保险,仍由买方负责办理,保险费由买方负担。
2、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a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
b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与费用
c办理出口
d提供相应单据
买方:
a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
b办理进口
c支付货款
3、装船通知的重要作用,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由此可见,尽管在FOB和CIF务件下,卖方装船后也应向买方发出通知,但CFR条件下的装船通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4、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按照CFR条件成交,货到目的港后的卸货费由谁负责也是一个需要考虑并加以明确的问题。如果使用班轮运输,由于装卸费用已打入班轮运费中,故在卸货费由谁负担上不会引起争议,而大宗商品一般采用租船运输,在租船运输情况下,卸货费用由谁负担呢?由于各国和地区有不同的习惯做法,为避免在卸货费用负担上引起争议,便产生了CFR的变形。业务中常见的变形有以下几种:
① 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② CFR Landed(CFR 卸至码头)这一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可能涉及的驳船费在内。
③ CFR Ex Tackle(CFR 吊钩下交货)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一直卸到吊钩所及之处 (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船舶不能靠岸时,驳船费用由买方负责。
④ CFR Ex Ship"s Hold (CFR舱底交货)按此条件成交,船到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由买方自行启 舱,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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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F的全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指定目的港)。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定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
1、采用CIF术语时,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如下。
卖方:
a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
b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一切风险与费用
c办理保险,支付保费
d办理出口
e提供相应单据
买方:
a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后一切风险
b负责装船后装运港到目的港通常运费、保费以外费用
c办理进口
d支付货款
2、保险险别的问题,CIF术语中的“I”表示Insurance.即保险。从价格构成来看,这是指保险费,就是说货价中包括了保险费;从卖方的责任讲,他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办理保险须明确险别,不同险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收取的保险费率也不同。按CIF术语成交,一般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保险险别、保险金额等内容,这样,卖方就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办理投保。但如果合同中未能就保险险别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那就要根据有关惯例来处理。按照《2000通则》对CIF的解释,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但在买方要求时,并由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可加保战争、罢工、暴乱和民变险。
3、象征性交货问题,从交货方式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所谓象征性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可见,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相符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仍有权拒绝付款。但是,必须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任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下,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买方即使已经付款,仍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4、装运合同,不是到达合同,如果规定具体的到货时间,就不是真正意义的CIF术语性质的合同。风险划分界限与费用划分界限相分离。
案例:某CIF合同规定,卖方必须将货物于X年X月X日之前送达目的港,是否合理?
5、卸货费用的问题: CIF的变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CIF Liner Terms(CIF班轮条件)这一变形是指卸货费按班轮做法处理,即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方或船方负担。
②CIF Landed(CIF卸至码头)这一变形是指由卖方承担将货物卸至码头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和码头费。
③CIF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接)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船舱吊起卸到船舶吊钩所及之处(码头上或驳船上)的费用。在船舶不能靠岸的情况下,租用驳船的费用和货物从驳船卸至岸上的费用,概由买方负担。
④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接)按此条件成交,货物运达目的港在船上办理交接后,自船舱底起 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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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卖方将已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时,就算完成交货义务。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1、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a交货至买方指定承运人
b承担货交承运人前一切风险和费用
c办理出口
d提供相应单据
买方:
a安排自指定地点起运输,承担运费并通知卖方
b承担货交承运人后一切风险和费用
c办理进口
d支付货款
2、关于交货:交货地点的选择会影响装卸货物的责任划分,主要区分是交货地点是否在卖方所在地
1)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卖方负责装货。
2)在其他地点:卖方不负责卸货(就是卖方一定要把货交到外地,卖方就不负责卸货)。
例:根据《2000通则》,在FCA贸易术语下,如货物在卖方仓库处交付后使用公路运输方式,则意味着卖方要负担将货物装上卡车的费用。(是)
3、注意问题:FOB与FCA异同
相同点:
FCA与FOB两种术语均属F组术语,按这两种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装运合同。
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
不同点:
适用运输方式: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FOB仅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交货地点不同:FCA交货地点是不同运输方式的不同约定而定,FOB交货地点为装运港。
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CA风险划分是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时转移,FOB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在装卸费的负担和运输单据的使用上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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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1、定义:是指卖方将货物交给由他指定的承运人,支付货物运到目的地的运费,但货物在被如此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由买方负担。
2、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a安排运输,承担运费,货交承运人,及时通知买方
b承担货交承运人前一切风险和费用
c办理出口
d提供相应单据
买方:
a承担货交承运人后一切风险和费用
b交货后一切费用,除非根据运输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支付
c办理进口
d支付货款
3、风险划分:卖方只承担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间的风险,在多式联运情况下,承担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之前的风险。
4、装运通知:卖方要在装货后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投保。
《》CPT与CFR异同点:
相同点:
卖方负责安排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费用
但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及交给承运人后的任何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都属于装运合同,卖方无需保证按时到货
不同点:
CPT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而CFR仅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运输
风险划分界线不同,CPT以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为界,CFR则在装运港
交货地点不同。CPT因运输方式不同而交货地点不同,CFR在装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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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指定目的地) 运费、保险费付至。
1、定义:是指卖方要负责订立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风险划分以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为界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
2、保险问题:卖方投保最低险别即可。
按CIP术语成交的合同,卖方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所以卖方的投保仍属于代办性质。根据《通则》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卖方要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险别投保,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规定应投保的险别,则由卖方按惯例投保最低的险别,保险金额一般是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加成10%。即CIF合同价款的1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
3、CIP与CIF区别:
CIP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保险亦为各种运输保险。CIF只适用于水上运输,保险亦为水上运输险。
CIP条件下卖方在约定地点将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即完成交货;在CIF条件下则是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分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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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A、CPT、CIP与FOB、CFR、CIF的比较
FCA、CPT和CIP三种术语与FOB、CFR和CIF三种术语买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但又有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种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而FCA、CPT、CIP三种术语适用各种运输方式。
2.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FOB、CFR、CIF的交货地点均为装运港,风险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而FCA、CPT、CIP交货地点要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由双方约定,风险是在承运人控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
3.装卸费用负担不同:按FOB、CFR、CIF术语,卖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但在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船费由何方承担,但在CFR和CIF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由何方负担。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如涉及海洋运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所支付的运费(CPT、CIP术语),或由买方支付的运费(FCA术语),已包含了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装运港的装船费和目的港的卸货费。也就是说,FCA术语中的装船费已由买方承担,CPT、CIP术语中的卸货费已由卖方承担。
4.运输单据不同:在FOB、CFR、CIF术语下,卖方一般应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而在FCA、CPT、CIP术语下,卖方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方式而定。
最后七种没考过
《》EXW EX WORKS(…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按此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既不承担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运输工具,也不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除另有约定外,买方应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EXW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小的一种贸易术语。EXW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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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S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把货物运到指定的装运港船边,即履行其交货义务。买卖双方负担的风险和费用均以船边为界。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应由卖方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并交纳出口关税及其他费用。但双方当事人如希望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应在合同中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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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为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须在边境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地点,在毗邻国家海关边界前,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前的风险和费用。它适用于陆地边界交货的各种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在进口国目的港时,应采用DES或DEQ。买卖双方按边境交货条件成交时,边境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为了明确交货责任和避免履约当中引起争议,买卖双方事先准确地规定边境交货的具体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假如交货的具体地点未约定或习惯上未确定的话,则卖方可选择最适合其要求的具体地点交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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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术语的解释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卖方应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在目的港船上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承担在目的港卸货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则承担船上货物交由其处置时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其中包括卸货费和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如果双方当事人希望卖方负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应使用DEQ术语。采用DES术语时,卖方虽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卖方必须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来转嫁运输风险。
《》DES术语同CIF术语存在原则差别,具体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 交货地点不同,即CIF是装运港船上交货,而DES是目的港船上交货;
2,风险划分不同,在CIF条件下,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而在DES条件下,运输途中的风险由卖方负担;
3,交货方式不同,即CIF属象征性交货,而DES属实际交货;
4,费用负担不同,在CIF条件下,卖方只负担正常的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而在DES条件下,卖方则须负担货物运抵目的港交货前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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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Q 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卸至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但不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2000年通则》规定,只有当货物经由海运、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且在目的港码头卸货时,才能使用DEQ术语。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负担将货物从码头运至港口以内或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则应使用DDU或DDP术语。关于办理进口清关手续,《2000年通则》规定,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负担全部或部分进口时交纳的费用,则应在合同中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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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货物交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但不负责卸货。DDU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2000年通则》规定DDU术语应由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支付在目的国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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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P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将在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给买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须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纳进口“税费”。DDP术语是卖方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DDP术语适用于所有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