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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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马上到港了,是等通知电放的.现在要修改收货人。 去菲律宾马尼拉南港 提单已出了COPY件。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首先,你要确定客户是否还要这批货。如果要这批货的话,第一,你要找你出口时用的货代帮你赶紧出电放提单,第二,安排货代赶紧做目的港的14天免箱使,第三,及时与客户沟通提货事宜。如果客户不要这批货了,首先,你要考虑为什么客户不要这批货了?是否已经收到了客户的货款?其次,客户所支付的货款或定金能否偿付货物运回的费用。再者,与客户积极沟通提货事宜。最后,再找买家吧货物卖掉。关于修改收货人的问题,还需要你通过货代积极与船公司协商解决。能否达到目的,主要还要看你们的货代与船公司的关系以及你们与货代的关系。总之,以后的订单,一定要先确认客户的详细信息,其次,一定要预收客户的货款(足够把货物运出、运货的费用和成本。最后,先不要考虑工资的问题。你需要先向你的上级汇报这个事情,让他们帮你想办法解决问题。吃一堑长一智吧。

申请FORM E需要提单吗?

如果在发货前申请不需提单,如果在发货后申请会要提供提单的。

空运提单可以做FORM E吗

可以都是可以进行操作的,有提单因为提单的信息会很明确,只是方便做的人员采集到信息;有的不提供提单就需要跟客人进行核对;

做Form E 抬头必须要和提单一致吗?可以做双抬头吗?

FORM E是根据提单的信息来做的 一般只能用FORME 的抬头 提单抬头和FORM E抬头需要一致。 另外你担心货代跟FE的公司协商把货提走了 到时候让货代出正本提单就好了。!一般不会发生什么协商提货的情况 如果你还是担心这个情况 那你跟货代的联系 最好用邮件 发生了未经发货人允许 就放货的话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货代。 完毕! 请给分

Form E 的开船日期和提单日期不一样

FORM E 上的开船日和实际开船日可以不一致,但是相差不能太久。我们到越南做的FE 开船日就和实际开船日(提单日期)相差一天。因为船延迟一天到港。没有任何问题。因为FE 可以在船期前后一周时间都可以做。提前做的话,就没有办法保证实际开船日。可以按照提单草稿件申办产地证。所以和船舶延迟船公司出具的提单日期有不同也是没有问题的。

信用证单据,除fp外,箱单、FORM E和提单能显示货物的金额吗?

箱单:一般不显示金额,如客户要求显示可以加入。另外有的证会要求除fp外的其他单据不显示金额,比如买方为贸易商需要换单的这种情况。FORM E:制作产地证时系统会要求录入FOB和CFR/CIF货值,但不会显示在证书上,应该是海关统计需要的。提单:一般不显示金额,如客户要求显示可以试着加入,但根据经验有的船东/船公司会拒绝加入价格条款和金额在提单里。

请问海运提单 VAT 是否由 Shipper 支付

是要shipper支付的,货代是要向国税局缴纳VAT的,这个属于货代的成本,尽管有的船公司不收货代的VAT,但是货代依然要向国税局上缴VAT,是货代的必要成本,需要shipper支付

海关提单数据,在哪里可以得到

各类海关数据产品都可以查到。如,EC全球数据宝,主要由五大功能组成:1)各国市场统计分析;2)全球采购商数据库;3)现有采购商追踪;4)供应商统计分析;5)全球采购商资信调查报告。

电放提单、电放保函、提单COPY件三者是一样的吗?如果不一样。能讲解一下嘛?

三者完全不是一回事,但是有联系。电放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其提供了电放保函之后将提单直接做电放,这样的提单就是电放提单,就是提单表面显示了电放的字样 TELEX RELEASED 或者 B/L SURRENDED.电放之前托运人需要给承运人提交一份电放保函:大致的内容就是写明船名、航次、提单号码项下的货物应托运人要求将提单做电放,尤其要写明收货人的详细信息,和实际的收货人一致,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申托运人承担等等。提单的COPY件,一种是针对于正本提单的提单副本,还是一种意思就是指正本提单或者电放提单的复印件。

提单出的是正本货代提单,为什么海运提单还要电放呢

首先,正本海运提单是货权凭证(记名提单除外),即持有正本海运提单的人可以向签海运发提单的承运人主张提单项下的货物。换句话说,就是持有正本海运提单的人才可以向承运人(船公司)提货。而所谓“电放”,是收货人在没有正本有好听的的情况下,凭提单的副本(复印件)向承运人提货——但是,这必须有前提,那就是:承运人没有签发正本提单,或者承运人签发了正本提单,但是,发货人(SHIPPER)向承运人交回了所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由发货人向承运人提出请求,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些后果——这就是所谓的发货人向承运人出具的保函的主要内容。承运人在接受发货人出具的保函之后,在目的港向持有提单副本的收货人放货。所以,“电放”必须满足两个前提:1)发货人必须向承运人出具保函;2)如果承运人之前已经签发了正本提单,那么,发货人必须将所有正本提单退回给承运人。

电汇提单与以上正本海运提单的表面有何区别

电汇是国际贸易的付款方式,跟提单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想问道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的区别吧。电放提单表面有 SURRENDED 或者 Telex Released 的字样,正本提单会有original 字样 右下角还有承运人或者代理的签章。

什么是目的港放单?和电放提单有什么区别?

  目的港放单,其实这个意思已经不是放单的意思,而是放货的意思了。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放单情况呢?这个做法和电放的最大的区别是:电放一般是事先通知放货(主动性),而目的港放货一般是比较(被动性)的进行,比如提单遗失,由发货人写上保函给船公司或者代理放单给收货人 还有就是提单晚了,而货到了,为了早点提货,也可以采取保函指示放货。  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电放意思很简单-CARGO RELEASE,就是直接让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而不需要正本提单。船公司方面想怎么通知都行,邮件啊,传真没什么特定形式,为省钱多数用邮件,赶时间的多数是传真。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电放也就意味着客户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提货,不凭正本提单提货,如果你是采用D/P和信用证结算,就无法得知客户是否已经向银行赎单,是否付款。

传真提单和电放提单有区别么?

传真提单基本上不能作为物权凭证,即拿提单传真件提货电放提单可以作为物权凭证,凭提单电放件提货 电放提单 (在正本提单上盖上“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国际集装箱班轮近洋航线上,于1993年初出现了“电放提单”的现象,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据统计,目前中日航线集装箱班轮所使用的单证,传统提单仍高达90%左右,但“电放提单”也占了8%左右。“电放提单”是以传统提单为基础的一种变通做法。

货代提单和正本提单各是怎么一回事?

货代提单和正本提单是两个范畴的概念.货代提单是指货代做为承运人出具的提单,在目的港收货人需要支付换单费取得船东提单提货.正本提单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芳货给指定收货人.

货代提单和正本提单各是怎么一回事?

货代提单和正本提单是两个范畴的概念.货代提单是指货代做为承运人出具的提单,在目的港收货人需要支付换单费取得船东提单提货.正本提单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芳货给指定收货人.

贸易中有个CIF和CFR,这个有什么区别!单证中有电放和正本提单,这两个又有什么区别!TKS!

这2个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是卖方把货物送上船了责任也就完成了(也就是货物以后发生什么损失什么的也就不关卖方的事了)。不同点是CFR条款中卖方要负责海运费,而CIF是在CFR基础上再加运输保险。正本提单是船公司出的盖章的代表物权所有的提货单证,收货方凭此单提货。电放提单是一种授权式传真件,收货方也可以凭以提货的,一般在买卖双方距离比较近的时候才会用到,也就是货到了而提单没到的情况下收货方会要求此形式提单。

电放,SEA WAY BILL,正本 提单类型?

电放提单是买方提货的凭证,它没有正副本之分,卖方在发船后,船方就会传真给卖方一份,所以没有正本,卖方在买方付款后就传真给买方,买方凭以提货.SEAWAYBILL,是海上货运单,简称海运单,它是承运人交货时签发给收货人的提单,只有一份,它不能提货.正本提单一般是三份,由船公司发出,每份都可提货,每份一张,是提货和结汇的重要单据.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可以同时出吗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不能同时出。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受其委托之人签发的用以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主张权利的“提单”。若签发有多份正本提单,则于签发条款中写明,当其中一份正本提单用以提货之后,其余各份正本提单自行失效。正本提单往往于提单醒目处注有“正本”字样,以示区别;2、电放提单是以传统提单为基础的一种变通做法。在船、货双方使用提单情况下,提单是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承运人在目的港交付货物时“认单不认人”,无单放货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正本提单是在货物目的港提货的唯一凭证,提货时必须提供正本提单才可以提货。电放提单是收货人可以凭盖了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然后换取提货单供清关和提货使用;4、正本提单的安全性更好,可以杜绝货物被冒领,而电放提单的速度快,提货效率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海运出口电放提单和WAYBILL提单有什么区别

seawaybill是快捷提单(expressbill)的一种,收货人在目的港只需证明自己身份与提单上的consignee就可以在缴缴清localcharges(若是fob,还要缴清运费)后提领货物,而不需要出示任何提单哪怕是副本.因此,seawaybill是一种对客户极为便捷的海运单据.甚至比电放要方便多了,电放还需要起运港船公司发邮件或电报通知目的港。但seawaybill对客户提供极大方便的同时,也给船公司带来了极大风险。比如说若是c&f货,客户在开船后不需要付运费买提单,收货人仍能在目的港提领货物。故船公司对签发seawaybill通常是非常谨慎的,一般都是只能针对一些globe的vip大客户如nike,adidas,ikea,wal*mart(直客类);schenker,danzas,k&n,ups(internationallogistics).除此之外,有的船公司还要求必须是做fob才可以签seawaybill.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正本提单(originalb/l),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给指定收货人.

外贸出口中正本提单跟电放提单有什么区别呢

正本提单为签发方出具的有签单章和签字的,有ORIGINAL标识的提单。一般是一式三份。由发货方寄往收货方,收货方凭该正本提单提货。电放提单就是收货人在目的港提货是无需出具全套正本提单,只需要证明他是提单上的收货人,即可提货。是一种快速提货的提单。但是电放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转让,必须是记名的提单。电放提单,就是说收货人不需要凭正本提单也无需背书就可提货,而且报关时也不需提交正本提单,这类提单一般会盖有"RELEASE"等字样,这类B/L一般用于TT的付款方式,近洋,或要货较急.但电放提单有一定的货物风险. 全套提单,一般是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而且都是正本,COPY件是无效的.提货和报关时都需提供正本B/L,这种提单在做L/C的情况下用得较多(也有例外),并且需要背书.

提单里的“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用英语分别怎么说?他们有什么区别?

1.电放是由托运人向船公司发出委托申请并提交保函后,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的海运操作方式. 电放提单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的提单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 2.提单一般是正本的海运提单,是船公司出的提单. SEA WAY BILL。区别: 1.承运人错交货物的后果方面.海运单方式下,承运人对错交货物必须承担责任.而电放提单方式 下,承运人对错交不负责任,当然承运人也必须做到尽职尽责. 2.法律规范及国际惯例方面.首先,海运单目前遵循的是国际海事委员会颁布的《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该规则共8条,包括适用范围,常用关键术语的定义,代理,承运人的权利和责任,货物说明,支配权,交付,效力.该规则为海运单的施行提供了法律规范.其次,《海运单统一规则》第4条规定,海运单所包含的运输合同,应受强制适用于由提单或类似的所有权凭证所包含的运输合同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的约束.根据这一规定,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对海运单仍然适用.再次,海运单还适用于主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一是国际商会的《90通则》.《90通则》在"引言"部分专门有"不可转让的运输单证代替提单"一节,其中规定,合同当事人知道买方不打算在货物运输途中出售该货物,他们可以特别约定免除卖方提供提单义务,而以其他单据如海运单,班轮运货单,货运收据或类似单证所代替.《90通则》在6种水上运输的术语(FAS,FOB,CFR,CIF,DES,DEQ)中,均承认在某些不同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FAS,FOB条件下,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CFR,CIF,DES,DEQ条件下,由卖方自负费用和风险,完全可以采用海运单代替提单作为合法的运输单据.这对海运单的推广十分有利.二是UCP500号.UCP500号规定,L/C要求港至港运输不可流通海洋运单,除非L/C另有约定,银行将接受不论如何命名的海运单.同时UCP500号对海运单做了详细的,严格的规定,供海上贸易,跟单信用证时使用,这无疑对海运单的广泛开展有促进作用.而电放提单目前既无专门的国际法律规范,也无相应的国内法规,使电放业务成为无法可依的操作行为.不利于有关纠纷的解决. 3.流通方面.海运单虽然不能背书转让,但有时在观念上有准可转让性.《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 条规定,除非托运人已行使选择权,其是唯一有权就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当事人,托运人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前,甚至收货人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都有权改变收货人的名称,但必须以书面或承运人能够接受的其他方式通知承运人,由此引起的承运人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负担.当然,托运人可改变收货人名称,但不能改变目的地.而电放提单一般不能转让.

sea waybill和电放,正本提单有什么区别

seaway bill 是快捷提单(express bill)的一种, 收货人在目的港只需证明自己身份与提单上的Consignee就可以在缴缴清local charges(若是FOB,还要缴清运费)后提领货物, 而不需要出示任何提单哪怕是副本.因此,seaway bill是一种对客户极为便捷的海运单据. 甚至比电放要方便多了,电放还需要起运港船公司发邮件或电报通知目的港。但seaway bill对客户提供极大方便的同时,也给船公司带来了极大风险。比如说若是C&F货,客户在开船后不需要付运费买提单,收货人仍能在目的港提领货物。 故船公司对签发seaway bill通常是非常谨慎的,一般都是只能针对一些GLOBE的VIP大客户如NIKE,ADIDAS,IKEA,WAL*MART(直客类);SCHENKER,DANZAS,K&N,UPS(INTERNATIONAL LOGISTICS).除此之外,有的船公司还要求必须是做FOB才可以签seaway bill.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正本提单(Original B/L),是指提单上经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给指定收货人.

海运提单ETD DCB on 27 Jul,and ETA SIN on 31 July是什么意思

补充回答ETD是预计开船日的意思 所以应该是预计7月27日开船,DCB是深圳的大铲湾ETA是预计到港日,SIN是新加坡 31.july就不用解释了吧请记得船公司给的都是预计

请问一下ETA和ETD在提单上有显示的吗?该怎么推算船期,ETD和ETA?

ETD就是预计开船日,这个一般在客户下单的时候,根据你安排的订单进度,再结合船期给客户的一个估计日期(发货时间),等到提单出来了,那开船日就定了,ETD就没有意义了,因为有确切的开船日。ETA是预计到达日,这个根据不同的航线有不同的时间,具体的问你的货代就行,提单不可能显示哪天到达的,这个一般在确定发货时间的时候,告诉客户大概什么时候能到港。

提单上显示的HS code不对,会不会影响客人提货?

  这个没问题的,提单上的HS仅供参考的,况且出口国的HS编码跟进口国的不一样也是普遍情况。 提单上的HS编码仅供目的港清关时参考用,少两位没有问题。HS采用六位数编码,把全部国际贸易商品分为22类,98章。各国的海关商品编码的前六位是一致的,后面几位可以不相同。  海关编码即HS编码,为编码协调制度的简称。其全称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协调制度(Harmonized System,缩写为HS)

报关资料上的HS CODE是否要和提单上的NCM一样

提单上的NCM一般要求是前四位,和国内的HS前四位是一样的,国际通用。后四位不通的国家分类标准不一样就不同了。

2010年国际货代案例分析之提单欺诈赔偿纠纷

- 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公司)因与被告新加坡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公司)、被告新加坡达斌(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斌公司)发生海上货物运输提单欺诈损害赔偿纠纷,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木材公司诉称:1988年7月20日,原告在海南省海口市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了订购9000立方米马来西亚坤甸木材的购货合同。签约后,原告依约向中国银行海口分行申请开具了以达斌公司为受益人、编号为430H88573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货款总金额1831500美元。但泰坦公司、达斌公司合谋伪造海运单证,企图欺诈货款,造成原告经济损失。请求法院判令上述购货合同和该信用证项下的海运单证无效,并撤销该信用证;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163467.68元。被告泰坦公司和达斌公司收到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后,均未提出答辩。   原告起诉时申请广州海事法院冻结中国银行海口分行1988年9月2日开具的以达斌公司为受益人的430H88573号信用证。该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的诉讼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予以准许。   广州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后,两次合法传唤两被告出庭应诉,但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遂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经审理查明:   1988年上半年,原告申请并办理了进口原木2万立方米的有关手续,同年7月20日,原告与达斌公司在海口签订木字025-88号购货合同。合同约定:达斌公司向原告供应马来西晋坤甸木9000立方米(允许增减10%),每立方米单价185美元,海口秀英码头岸上交货价,货款总值1665000美元。   1988年9月25日前一批装运,由马来西亚沙巴港运到海口秀英港。付款条件:银行即期信用证,全套清洁的已装船且运费已付的海运正本提单一式3份,买方最迟于1988年8月10日前开出信用证给卖方达斌公司。合同签订后,原告向银行申请贷款美元100万元和人民币500万元,并向海口分行申请开具信用证。同年9月2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依原告申请开具了编号为430H88573的信用证,并以电传通知了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该信用证规定了与合同约定一致的条款。达斌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曾三次致电原告,要求修改信用证规定的到货日期和信用证有效期,最后展延到货日期为1988年11月15日,信用证有效期为1988年11月20日。原告在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购货合同后,于1988年9月22日、9月29日、10月10日先后与海南省文昌县物资局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文昌县计委经济开发总公司和海南华联经济贸易发展公司签订了木材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三家公司出售坤甸木5000立方米。   1988年11月6日,被告泰坦公司签发了正本提单一式3份,载明:托运人达斌公司,通知人木材公司,装货港马来西亚沙巴,卸货港中国海口秀英港,货物坤甸木2174根,计9890立方米,货物清洁已装船且运费预付。提单由泰坦公司盖章,代理人签名。同日,托运人达斌公司发出跟单汇票,要求立即付款。11月16日,泰坦公司致电海口外轮代理,通报货轮的名称为“帕特劳克罗斯”轮(PATROCLOS)(以下简称“帕”轮)、收货及预计到港时间是12月4日。11月18日,“帕”轮船长致电海口外轮代理称:该轮预计12月1日到达海口。同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通知原告:达斌公司已将430H88573号信用证项下全套议付单证送达海口,要求付款。原告经审单发现:①一般木材贸易中,材积通常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而泰坦公司的提单与发票中记载的几种原木材积,全部是整数,这是一种异常现象。   ②提单与发票记载,此批货物中有直径40厘米至59厘米的原木1583根,直径60厘米以上的原木有1095根,这样大材积的原木占了此批货物的90%。把这样的大材积原木大批量地集中装在一个船上,实际是办不到的。③泰坦公司签发的是班轮提单,适用班轮条款。而“帕”轮船长的来电却称提单是在租船合同下签发的,受租船合同条款约束。④泰坦公司的电报称:轮船12月4日抵达海口,而“帕”轮船长的来电却称12月1日到达。据此,原告认为其中有诈,要求中国银行海口分行暂不付款。11月28日,泰坦公司再次致电海口外轮代理,要求收货方提供足够的驳船使船舶速遣,并申明卸货费用由收货方支付。12月2日,“帕”轮船长致电海口外轮代理称,该轮装原木8043.43立方米(这与泰坦公司签发提单上确认的货物数量不一致),要求申办过琼州海峡的手续,询问能否使用雷达,同时再次预报到港时间为12月4日。同日,海口外轮代理电复船长,告知允许“帕”轮进入琼州海峡,在能见度不良时使用雷达,12月13日,“帕”轮仍未抵达海口,海口外轮代理即致电泰坦公司查询情况。同日泰坦公司电复确认“帕”轮取消去海口卸货。   据伦敦劳合社有关资料证明:“帕”轮于1988年10月11日驶离台湾高雄港,11月10日才抵达马来西亚拉阿德达土港。又据香港大德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巴洲友好所提供的资料证实:“帕”轮11月10日抵达马来西亚拉阿德达土港,当日即驶离该港,11月23日抵达拿笃埠港装载两批旧杂木1485根,共计5537.21立方米,于12月7日抵达香港并开始卸货,该杂木严重爆裂,园木顶端有兰色“HT”(即海南木材之意)标志。1989年1月12日,泰坦公司亦致电海口外轮代理,确认其签发了上述提单并称系据达斌公司书面指示让“帕”轮改驶香港,12月10日将货物卸下。   1989年3月1日,中国银行海口分行应新加坡德累斯顿银行国际部的要求,将全部单证退给德累斯顿银行香港分行。经核实,因被告达斌公司未依约交付货物,造成原告以下经济损失:(1)与国内3家客户订立的购销坤甸木合同无法履行而赔偿的违约金共人民币561737.06元;(2)申请海口分行开具信用证及其他费用人民币11341.09元;(3)货物保险费美金2012.61元;(4)银行贷款利息人民币130140元;(5)外汇贷款利息美金45625元;(6)营业损失人民币649750元。上述事实,均有证据证实在卷。   广州海事法院认为,原告领有进口木材许可证,经营进口木材合法。原告与被告达斌公司签订购货合同,申请银行贷款,依约向中国银行海口分行申请开具信用证,以及与其他3家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等,均系正当经营活动,依法应受到保护。达斌公司与原告签订购货合同后,不按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提供坤甸原木,而在没有交货的情况下,串通泰坦公司取得已装船的清洁正本提单,并依据该提单以及其它伪造的单证,企图收取货款。上述行为足以证明达斌公司是蓄谋欺诈。被告泰坦公司明知未收到达斌公司交付的坤甸木货物,却签发了坤甸木已装船清洁提单,嗣后又数次向海口外轮代理发电,配合达斌公司制造货已装船并即将到港的假象,为达斌公司骗取货款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以上事实说明,两被告利用合同和作为运输合同证明的提单共同实施欺诈,以此骗取原告货款,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达斌公司实施欺诈与原告签订的购货合同,以及泰坦公司签发的假提单和伪造的发票等单证均属无效。造成上述合同和单证无效的责任完全在两被告。依照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和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两被告应对原告因合同和单证无效而受到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由于两被告实施的欺诈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应对其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请求赔偿其对3家客户的违约损失、银行开证费、货物保险费、营业损失和贷款利息有理,予以支持。贷款利息的计算应从贷款之日起至购货合同撤销之日止,由于所贷款项未实际支出,故应扣除该项贷款在上述期间内的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据此,广州海事法院于1990年9月29日缺席判决如下:   一、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与被告达斌(私人)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无效;被告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1988年11月6日签发的SH-001号提单无效;原告对中国银行海口分行1988年9月3日开具的受益人为达斌(私人)有限公司的430H88573号信用证项下的货款不予支付。   二、被告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和达斌(私人)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352968.15元以及外汇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美金47637.61元。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20日内付清。   广州海事法院判决后,曾通过外交途径向两被告送达判决书,因找不到两被告而无法送达。该院遂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6个月后,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010年货代海运实务知识之海运提单(5)

7.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   (1) 倒签提单(anti-date B/L)   这是指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完毕后,以早于该票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作为提单签发日期的提单。当货物的实际装船时间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时,托运人为了使提单日期与信用证之规定相符,常常请求承运人按信用证规定日期签单。承运人倒签提单的做法,掩盖了事实真相,是隐瞒迟期交货的侵权行为,要承担风险。特别是当市场上货价下跌或其他原因,收货人可以以“伪造提单”为由拒收货物,并向法院起诉,因此,承运人不能签发这种提单。   (2) 预签提单(advanced B/L)   这是指在信用证有效期即将届满,而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情况下,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即托运人为了能及时结汇而从承运人那里借用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承运人签发这种提单,不仅同样掩盖了事实真相,而且面临着比签发倒签提单更大的风险。一方面是因为货物尚未装船而签发清洁提单,有可能增加承运人的货损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还因签发提单后,可能因种种原因而改变原定的装运船舶,或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退关,这样就会使收货人掌握预借提单的事实,以此为由拒绝收货,并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甚至向法院起诉。但与倒签提单一样,实务中为了经济利益,承运人得到托运人的保函后也可能签发这种提单。银行不接受倒签提单和预签提单。如果开证行发现提单倒签和预签,并有证据证实,可以伪造单据为由拒付。   案例.199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港,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港装船。当船方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货单上批注“该货有28箱货外表破碎”。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该批注转提单时,卖方T公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一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收货单上的批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了下列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船方接受了上述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该货船启航后不久,接到买方M公司的指示,要求其将卸货港改为法国的马赛港,收货人变更为法国的F公司。经过一个多月的航行载货船到达马赛港,船舶卸货时法国收货人F公司发现该批货物有40多箱包装严重破碎,内部货物不同程度受损,于是以货物与清洁提单不符为由,向承运人提出索赔。后经裁定,向法国收货人赔偿20多万美元。此后,承运人凭保函向卖方T公司要求偿还该20多万美元的损失,但T公司以装船时仅有28箱包破碎为由,拒绝偿还其他的十几箱的损失。于是承运人与卖方之间又发生了争执。   这是一个典型的托运人(卖方)与承运人一起隐瞒装船货物不清洁的事实,承运人凭保函发清洁提单的案件。承运人提单上对货物的不良包装加以批注,从而导致丧失了公约或法律赋予的可能免除责任的权利;也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对本该加批注的不作任何批注。这不仅造成了对收货人的损害,使受蒙蔽的买方持付款赎回不洁货物,同时也给承运人自己带来了风险。卖方在货物装船时就提供了一部分包装破碎的货物,这本身就是一种违约行为;不仅如此,还同承运人一起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构成对买方的欺骗。如果买方获悉这一真相后,不仅可以起诉承运人,还可以卖方严重违约甚至以欺诈为由提出买卖合同,要求退回货款,同时要求卖方给予损害赔偿。因此,以保函换清洁提单的做法实不可取。   第四章提单的缮制   通常信用证对提单的规定举例如下:   例1. Full set of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 of lading made out to order (of…) blank endorsed marked “Freight prepaid” notifying applicant.   例2. 2/3 set of clean on board marine B/L consigned to accounted, endorsed to the order of ABC Co. Marked “Freight collect” and notify party as Hg Co.   例3.A complete set of clean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made out to our order endorsed to ABC Co. Marked “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notifying the applicant.   海运提单一般就是指港至港已装船提单(Port to port shipped on board marine bill of lading),习惯简称为海运提单。海运提单的格式,每家船公司都有自己不同的格式,但各项栏目、内容基本一致。出口商缮制提单和银行审核提单的基本要求是“单证相符”。下面介绍海运提单的缮制及审核中注意事项。  1.Shipper,托运人。托运人也称发货人(Consignor),是指委托运输的当事人。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应以受益人为托运人。如果受益人是中间商,货物是从产地直接装运的,这时也可以实际卖方为发货人,因为按UCP500规定,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银行将接受以第三者为发货人的提单。不过此时必须考虑各方面是否可行的问题,   案例:某年A进出口公司接到国外开来信用证规定:“…Hongkong Shun Tai Feeds Development Co.as shipper on Bill of Lading.”(…以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提单发货人)。A进出口公司在装运时即按信用证上述规定以转口商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提单的发货人。但在向银行交单时单证人员才发现:该提单系空白抬头,须发货人背书。提单既以香港顺泰饲料发展公司作为发货人,则应以香港该公司盖章进行背书。但该公司在本地既并无代表,结果只好往返联系,拖延了三个星期香港才派人来背书。后因信用证过期无法议付,造成损失。   2.Consignee,收货人。这是提单的抬头,是银行审核的重点项目。应与托运单中“收货人”的填写完全一致,并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例1.来证要求Full set of B/L Consigned to ABC Co.,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Consigned to ABC Co.。   例2.来证要求 B/L issued to order of Applicant,查Applicant为Big A Co.,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to order of Big A Co.。   例3.来证要求Full set of B/L made out to our order,查开证行名称为Small B Bank,则提单收货人一栏中填to order of Small B Bank,或填to Small B Bank"s order。   收货人栏的填写必须与信用证要求完全一致。任何粗心大意和贪图省事的填法都可能是单证不符点。不符点的例:B/L issued to the order of ABC Co. Ltd. Whereas L/C required“ to ABC Co. Ltd.”。 (提单开成凭ABC公司指定人指示,而信用证要求“凭ABC公司指示)。抬头为特定的公司与这一公司的指定人是完全不同的,前者只有这一特定的公司可以提货,提单不能转让,后者提单经此公司背书便可以转让。又如,假设信用证上规定的地名是简称,而提单上写的是全称,也是不符点。   如果是托收方式中的提单,本栏一般填“To order”或填“To order of shipper”均可,然后由发货人背书。不能做成收货人指示式,因为这样的话代收行和发货人均无法控制货权;未经代收行同意的话,也不能做成代收行指示式,因为UCP522第10条规定:事先未征得银行的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给银行或做成银行抬头或银行指示性抬头。   3.Notify party,被通知人。即买方的代理人,货到目的港时由承运人通知其办理报关提货等手续。   (1)如果信用证中有规定,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如详细地址、电话、电传、传真号码等,以使通知顺利。   (2)如果来证中没有具体说明被通知人,那么就应将开证申请人名称、地址填入提单副本的这一栏中,而正本的这一栏保持空白或填写买方亦可。副本提单必须填写被通知人,是为了方便目的港代理通知联系收货人提货。(3)如果来证中规定Notify…only,意指仅通知某某,则Only一词不能漏掉。   (4)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被通知人地址,而托运人在提单被通知人后面加注详细地址,银行可以接受,但无须审核。   4.Pre-carriage by,前段运输;Port of transhipment,转船港;如果货物需转运,则在此两栏分别填写第一程船的船名和中转港口名称。   5. Vessel,如果货物需转运,则在这栏填写第二程的船名;如果货物不需转运,则在这栏填写第一程船的船名。是否填写第二程船名,主要是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如果信用证并无要求,即使需转船,也不必填写第二程船名。如来证要求In case transshipment is effected. Name and sailing date of 2ND ocean vessel calling Rotterdam must be shown on B/L(如果转船,至鹿特丹的第二程船船名,日期必须在提单上表示),只有在这种条款或类似的明确表示注明第二程船名的条款下,才应填写第二程船船名。   6. Port of Lading,装运港。   (1) 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填写,装运港之前或之后有行政区的,如Xingang/Tianjin,应照加。(2) 一些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笼统规定装运港名称,仅规定为“中国港口”(Chinese ports, Shipment from China to…),这种规定对受益人来说比较灵活,如果需要由附近其他港口装运时,可以由受益人自行选择。制单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港口名称。若信用证规定“Your port”,受益人只能在本市港口装运,若本市没有港口,则事先须洽开证人改证。   (3)如信用证同时列明几个装运港(地),提单只填写实际装运的那一个港口名称。   (4)托收方式中的提单,本栏可按合同的买方名称填入。   7.Port of Discharge,卸货港(目的港)。   8.Final destination,最终目的地。如果货物的目的地就是目的港,空白这一栏。填写目的港或目的地应注意下列问题:   (1) 除FOB价格条件外,目的港不能是笼统的名称,如European main port,必须列出具体的港口名称。如国际上有重名港口,还应加国名。世界上有170多个港口是同名的,例如“Newport”(纽波特)港同名的有五个,爱尔兰和英国各有一个,美国有两个,还有荷属安的列斯一个;“Portsmouth”(朴次茅斯)港也有五个,英国一个,美国四个;“Santa Cruz (圣克鲁斯)港有七个,其中两个在加那利群岛(Canary Islands),两个在亚速尔群岛(Azores Islands),另外三个分别在阿根廷、菲律宾和美国;而“Victoria”(唯多利亚)港有八个,巴西、加拿大、几内亚、喀麦隆、澳大利亚和塞舌尔、马来西亚和格林纳达都有。   (2) 如果来证目的港后有In transit to…,在CIF或C&F价格条件,则不能照加,只能在其他空白处或唛头内加注此段文字以表示转入内陆运输的费用由买方自理。   (3) 美国一些信用证规定目的港后有OCP字样,应照加。OCP即Overland Common Points,一般叫做“内陆转运地区”,包括North Dakota, South Dakota, Nebrasla, Colorado, New Mecico起以东各州都属于OCP 地区范围内。例如San Francisco OCP,意指货到旧金山港后再转运至内陆。San Francisco OCP Coos Bay,意指货到旧金山港后再转运至柯斯湾。新加坡一些信用证规定“Singapore PSA”, PSA意指Port of Singapore Authority,即要求在新加坡*码头卸货。该码头费用低廉,但船舶拥挤,一般船只不愿意停泊该码头,除非承运人同意。   (4) 有些信用证规定目的港后有Free port (自由港),Free zone (自由区),提单也可照加,例如Aden(亚丁),Aqaba(阿喀巴),Colon(科隆),Beirut(贝鲁特), Port Said (赛得港)这些目的港后应加Free Zone,买方可凭此享受减免关税的优惠。   (5) 如信用证规定目的港为Kobe/Negoga/yokohama,此种表示为卖方选港,提单只打一个即可。如来证规定Option Kobe/ Negoga/yokohama,此种表示为买方选港,提单应按次序全部照打。   (6) 如信用证规定某港口,同时又规定具体的卸货码头,提单应照打。如到槟城目的港有三种表示:“Penang”、 “Penang/Butterworth”、 “Penang/Georgetown”。后两种表示并不是选港,Butterworth 和Georgetown 都是槟城港中的一个具体的卸货码头,如果信用证中规定了具体的卸货码头,提单则要照填。   案例信用证规定海运提单,货从上海运到丹麦Aarhus,我出口公司在提单上有关装卸各栏填制为:   Port of Lading:SHANGHAI   Port of Discharge:(空白)   Final destination:AARFUS   单据寄到国外银行,开证行拒付,理由是AARFUS应为卸货港,而不是目的地。信用证规定的是海运,属于港至港运输,AARFUS是一个港口而不是内陆城市,因此,它只能是卸货港,而不是最后目的地。如果运输方式是多式联运,从上海装船到欧洲某一港口,再通过陆运到AARFUS,那么AARFUS可做为最后目的地,而卸货港则为欧洲港口。   9. No. of Original B/L,正本提单的份数。只有正本提单可流通,交单,议付,副本则不行。UCP500第23条指出,提单可以是一套单独一份的正本单据,但如果签发给发货人的正本超过一份,则应该包括全套正本。出口商应按信用证规定来要求承运人签发正副本提单份数。并在交单议付时,应提交信用证要求的份数。单据上忘记打上正本份数或某份提单没有“正本”字样,都是不符点。信用证中对份数的各种表示法:   例1. Full set of B/L,是指全套提单,按习惯作两份正本解释。   例2. Full set (3/3) plus 2 N/N copies of original forwarded through bills of lading,本证要求提交全部制作的三份正本。这里的(3/3)意为:分子的数字指交银行的份数,分母的数字指应制作的份数。N/N (Non-Negotiation)意为不可议付,即副本。   例3. Full set less one copy on board marine bills of lading,指应向议付行提交已装船海运提单,是全套正本(至少一份正本)。   例4. 2/3 original clean on board ocean bills of lading,指制作三份正本提单,其中两份向议付行提交。

提单问题

你们这个货代水平太次,这是三方贸易,在第二方签发转提单,比较常见的贸易和签单方式。你不要找这个货代了,换给别的家货代能签发提单的,不过这个货代必须在目的港,也就是马尼拉又自己的代理才行,这样,你把分单给了新加坡客户,新加坡客户交给新加坡代理后,签发一个转体单,又新加坡客户给马尼拉客户,马尼拉客户凭这个转提单,去找起运港的代理(比如你是青岛的,就是说青岛的货代公司)在马尼拉的代理那里去换主单,这样目的港的客户才能提走货物。是呀,新加坡是中间商,他当然不希望你看到马尼拉真正的收货人是谁,要不然,你们公司就直接跟马尼拉的客户做贸易了,所以他要再新加坡签发转提单啊,你手里拿的提单是货代给你的小单,收货人是新加坡这个客户,也就是中间商,你手里拿的主单MASTERB/L的COPY件,也没有用啊,收货人是马尼拉的货代,所以没有体现最终收货人的联系方式。对三方贸易,这样出提单是很正常的,你的新加坡客商这么要求也是合理的,你手上拿的MASTERB/L的COPY件是没有用的,这个COPY件你们起运港的代理要做电放给马尼拉的代理的,你拿着没用,不过你要告诉起运港的代理,你收到货款后,让他们再安排主单,也就是MB/L做电放,说实话分单,也就是说你手上拿的那个单子根本没啥用,只有主单才能提货,因为船公司只认MBL,懂了没?还没懂,给我发消息吧。

海这个点,TSL,船公司提单和货代单品名不一致会有问题吗?

1、singepore*usd100/cbm什么意思。这个是拼箱的报价,轻货的话就是按多少美金一个cbm(cbm就是立方的意思)这么报价。ps:新加坡拼箱一个立方100usd?这个价格也太离谱了。2、本身没有进出口权利是没关系的,两种操作方式,a、如果客户的货物对退税没有什么要求,那么最方便的买核销单报关出口(这个是常见的一种操作,具体的基本你做业务员的话不用你管,是合理的)。b、找外贸代理帮你们做,这就比较复杂了,这里就不细说,你自己可以去问问。这里你提到货物是木雕,这里可能涉及到熏蒸,你要详细了解一下。拼柜最简单,如我在1里面提到的。3、没有一家货代能一家独大,把所有的船公司和航线都做好。在这个行业,货代之间互相拿价格是很普遍的,这个基本上没有什么问题。4、所谓的货代单跟你去你朋友那公司拿价格是没有关系的。5、接货前多去网上看看相关知识,有很多的,参考资料里给你推荐一个网站。

提单提货的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提单提货的常见问题解答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下面整理了一些关于提单提货的常见问题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为什么有时候外商无需提单即可提货?   我们知道,提单理论上应该是“物权凭证”,即谁“合法取得”提单,谁就等于拿到了货物。   提单上有发货人(出口商)Shipper、承运人(货代/船东)Carrier、收货人Consignee、通知方Notify Party四方。其中“收货人Consignee”决定了货物的归属。   “收货人Consignee”通常有两种填写方式:   一是“凭指示(TO ORDER或TO ORDER OF...)”,即收货人是谁还未定,这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原持有人在提单背面签字,表示转让)自由转让,比较贵重-----因为谁“合法”拿到提单,货物就是谁的。这样的提单就是“不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的操作中,外商拿不到正本提单就无权提货(除非货代和船公司乱来,违法无单放货),很保险,推荐大家使用。信用证项下,银行通常也会要求出具这样的提单。   另一种就是记名提单,即“收货人Consignee”栏具体写明了收货人的公司名址(通常是外商),只有这家公司才能提货。因为具体规定了收货人,所以别人即使拿到提单也没用,此提单也无法转让。另一方面,正因为规定死了提货人,只有他才能提货,所以一些国家就认可这个收货人即使没有正本,只要证明自己的身份,就能提货。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业务中会碰到外商没拿到正本提单也能提货的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把货物交给货代开出记名提单,几乎就等于直接交货给外商。如果此时没有收回货款,就有一定的风险,付款与否就靠外商自觉了。记名提单也就失去了“物权凭证”的效力。   2哪些国家可以无需记名提单正本即可提货?   并非所有国家都可以无(记名提单)正本提货的。   目前世界上主流的法律体系有两种,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其中只有英美法系,过去认为记名提单不是物权凭证。所以英美法系的国家容易发生记名提单下私自提货的现象。   英美法系国家有:   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香港、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巴哈马、博茨瓦纳、文莱、喀麦隆、塞浦路斯、斐济、冈比亚、加纳、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肯尼亚、基里巴斯、莱索托、马尔代夫、马耳他、毛里求斯、莫桑比克、纳米比亚、瑙鲁、尼日利亚、塞舌尔、塞拉利昂、南非、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坦桑尼亚、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图瓦卢、乌干达等。   有疑虑时,大家可以在网上查查此外商是否属于英美法系国家。   不过,即便是英美法系的国家(包括英国),最近几年也出现了一些判例,认为记名提单也是物权凭证。英美法系中是判例即法律的,可以看成是一种转机。虽然如此,还是要谨慎,毕竟预防为主,一旦出事,哪怕打官司赢了,对绝大多数中小出口企业来说也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还不一定打得赢,老手些的外商很容易把诉讼变成商业纠纷,扯皮几年。   所以,对于不熟悉的外商,尤其是D/P的,最好慎用记名提单。实际上记名不记名的,在正经的生意操作中不会给外商带来太多不便。   3货代提单和船东提单是一回事吗?   咱们在实际操作中,会碰上两种类型的提单: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船东,就是自己有远洋货轮的货运公司。一条远洋货轮的造价不菲,拥有自己的远洋船队的公司自然是实力雄厚。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样的公司也比较可*,因为他们做长久生意的比较注重声誉,不会为一点蝇头小利而自毁名节,相对来说操作上就比较正规。另一种货运公司就是货运代理,简称货代。货代自己没有船,某种意义上性质与普通贸易公司差不多。他们招揽货物以后,再一起拿到船东那里去订舱。咱们不妨把船东和货代的区别和关系看成批发商和零售商,商品就是远洋货轮的“舱位”。船东把舱位批发给货代,货代把舱位零售给咱们。   不难想象,船东虽然稳妥,但毕竟难免“店大压客”一些,在服务的灵活性和殷勤程度上往往比不上货代。货代数量众多,分布广泛,与咱们做外贸的沟通起来非常方便,也比较愿意配合咱们的操作,特别是上面提到的类似于“倒签提单”这样的特殊运作。所以,实际工作中咱们跟货代打交道更为普遍。   表面上看,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效力相似,咱们把正本提单卖给外商,外商凭提单取货。而实际上还是有差别的。首先,提单本身就是一种“运输契约”,货运人把提单开给咱们,就等于签了一份承运合同。船东提单,是咱们与船东间的合同,而货代提单就不是。咱们把货物交给货代,货代再交给船东,货代与船东间有承运协议,船东只对货代负责而不会对咱们货主负责,因为在货代提单的操作下,对于船东来说,货代才是“货主”。 .   因此,凭船东提单,到了目的港可以直接提货;而货代提单则不行,需要把货代提单拿到港口代理人那里“换单”,也就是根据货代提单开出提货通知,再去提货。当然,对于咱们提货人而言,这表面上就是多了一道手续而已,不影响提货的,不算什么风险。恰恰相反,咱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更好地控制物权。比如,咱们把货代提单交给客户以后,突然发现客户有欺诈行为,可能会不给钱,这时咱们就可以请货代帮忙,通知目的港代理“扣住”货物,让外商即使拿着货代提单也暂时提不到货,给咱们争取宝贵的时间(无正式理由,目的港也不便强行扣货,只能拖延数日,不过对于外贸纠纷而言,这种拖延非常有利于出口商)。   简言之,如果货物运输本身不幸出了事,咱们追究货运公司责任的时候,显然实力雄厚的船东比普通的货代更有能力负责。平时货代则比船东能配合咱们的工作,在灵活处理提单和防范商业欺诈上,货代的帮助至关重要。此外,货代的运输价格也很有优势,常有折扣。   MBL与HBL的操作区别:MBL为船公司的提单;HBL为货代的提单。   1. SHIPPER 把托运单传给FORWARDER,写明整箱还是拼箱。   2. FORWARDER 向船公司定舱,船ON BOARD后。船公司签发MBL给FORWARDER。MBL的SHIPPER 是起运港的FORWARDER,CNEE一般是FORWARDER目的港的分公司或代理。   3. FOWARDER签HBL给SHIPPER。HBL的SHIPPER 是真正的货主。CNEE一般做信用证的是TO ORDER。   4. CARRIER 在船开后将货物运达目的港。   5. FORWARDER 将MBL通过DHL/UPS/TNT等寄往目的港分公司。(INCLUDING: CUSTOM CLEARANCE DOCS)   6. SHIPPER拿到提单后,在交单期之内向国内议付行交单,结汇。如果做T/TSHPPER直接寄单据给国外客人。   7. 议付行把全套单据向开证行结汇。   8. CNEE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9. FORWARDER 拿着MBL向船公司换单提货,清关。   10. CNEE拿着HBL向FORWARDER提货。   不需要正本提单提货的国家   美国、巴西、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多美尼加、委内瑞拉、土耳其等国的惯例是“记名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而仅凭“到货通知”(Notice of arrival)上的背书和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提货。而有些国家如巴西海关则进一步根本不接受“不记名提单”而要求发货人必须出具“记名提单”,所以中国发货人在巴西是根本无法通过正本提单来控制海上货权。   基本概念   1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 - B/L – Bill of Lading),是国际贸易运行中最重要的单证,有如下功能:   1)用以证明发货人和承运人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   2)证明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   3) 最重要的货物物权凭证。   因为海运提单作为“物权凭证”,在通行的国际贸易实务中,我们一般认为谁拥有正本提单,谁将拥有提单项下海运货物的所有权。   2  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无记名提单:   1)不记名提单(BLANKB/L 或 OPEN B/L): 即提单的收货人(Consignee)空格内为空没有任何收货人信息或 “TO ORDER” 字样,并在提单其他位置没有明确显示收货人名称,其意味着谁持有此提单谁就拥有提单项下货物的所有权。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任何人持有提单便可要求 承运人放货,给贸易各方尤其发货人(卖家)造成巨大风险,故在国际贸易实务中极少使用此提单形式。   2)记名提单(straight B/L):这是指在提单上写明了收货人名称的提单。记名提单只能由提单上指定收货人提货;   3)指示提单:指提单上收货人一栏内载明“凭指示(To Order)”或“凭某人指示(To Order of XXXX)”字样的提单。(To Order)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托运人的指示交付货物, 但在实务操作时一般谁持有正本的不记名指示提单谁就拥有提单项下的货权;(To Order of XXX)叫记名指示提单,承运人按记名的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一般在信用证(L/C)或托收(D/P)条件下经常会出现“To Order of XXX Bank”作为收货人,在国际实务操作中一般会要求该银行对提单进行背书后才能转交给银行指定的收货人。   风险提示   出口企业往往认为,货物出运后,假如客户不付款,自 己手持正本提单就可以指令承运人将货物退运或委托代理商转卖货物,不会钱货两空;如果 船公司在提货人未出示正本提单就放货,还可以追究船公司无单放货的责任。一般情况下, 提单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但仍然有例外的情况。   案情简介   2010 年,四川某出口企业 A 与美国进口商 B 签订了一批服装产品出口合同,金额 20 万美 元,支付方式为 LC 30 天。进口商开出信用证,信用证要求指定进口商为收货人,并指定 美国某公司为承运人。出口商及时安排出运并向银行交单,但货款迟迟未到账,此时银行提 出不符点,并退回单据。出口商急忙查询货物下落,被告知货物已经被提走。出口商 A 要 求船公司解释为何三份正本提单仍在银行,也并无放货指令,凭什么放货 ?船公司告知,根 据美国法律,记名提单可不凭正本提单,仅凭收货人的身份证明即可放货,船公司无责任。 出口商 A 面临着手持正本提单却货、款两空的残酷现实。在要求船公司赔偿货物无果的情 况下,一纸诉状把船公司推上了被告席。最终此案判定适用于美国 1936 年海上运输法,而 按此法规定记名提单项下承运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放货,只要收货人提供了证明自己合法身 份的有关文件即可,最终判决船公司不承担责任。   案情总结   本案中,一开始进口商就存在不良居心,但是出口商没有识破,从而造成了钱货两空的局面。 分析该案件,出口商犯了 3 个明显的错误,一是未了解目的国对于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 无记名提单的区别,根据进口商的要求采用了记名提单,埋下了损失的隐患;二是,采用 FOB 贸易术语,由进口商指定承运人,看似省事省力,但是对方的承运人肯定偏向进口商, 在进口商未付款就提货时没有及时通知出口商;三是,双方合同未约定使用法律,导致法庭 判定使用被告所在地法律,从而导致法庭认定承运人无单放货合理。   风险防范建议   必须谨慎使用记名提单,如果信用证要求记名提单,最好要求改证;如果客户坚 持使用记名提单,须弄清原委,了解运输业务所涉及国家对记名提单物权凭证属性的法律规定,如货物装运到美国的货物就不宜使用记名提单,或在记名提单上加注声明:“此提单适用于中国海商法”,以约束承运人必须凭正本提单放货,这样才能保证信用证项下贸易的安 全。   基于以上情况,中国出口商要了解目的国法律对于提单性质的规定,做到防患于未然。   当前,各个国家对于记名提单的性质法律规定并不一致,比如中国,根据《海商法》71 条 的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 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 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也就是说 我国法律规定记名提单也属物权凭证,船公司也要凭正本记名提单才能交付货物给记名收货 人。   美国《美国联邦提单》第 6 条规定:记名提单,不得流通,且在其正面应载明“不得流通。(non-negotiable)”第 9 条明确规定承运人有权向记名提单的收货人交付货物。但如果货主行使了中途停运权,承运人仍向记名收货人放货则应承担责任(第 22 条)。记名提单非经衡平法不能转让,此种提单的背书不赋予受让人任何额外权利(第 29 条)。   此外《美国 统一商法典》第§2-505(1)规定:“向卖方本人或卖方确定的其他人交货的记名提单,使 卖方通过保持对货物的占有而保留权益。因此,卖方必须通过中途停运权,恢复对托运货物 的占有及其留置,为其货款提供担保。”“以买方为收货人的记名提单,即使为卖方占有,也不使卖方保留担保权益。”。   因此,在美国贸易中,如果提单记名收货人,此种提单不能流通。此种记名提单仅是误用提 单名义的海运单的另一别名而已。根据第 9 条承运人有权甚至在未提交记名提单的情况下, 向记名人交付货物。   其他各个贸易大国对记名提单的约定也各不相同,德国在《1998 年德国商法典》654 条规 定:船长必须收回全部记名正本提单才能指示返送货物或者交付货物。英国则尚无法律规定 对记名提单做出明确规定。 ;

转口贸易中提单M B/L是如何流转的,过程中是否要背书,具体我不明白的细节见问题补充,感谢前辈们指教!

首先,HB/L是所谓分单,即货代单,上面载明的是实际发货人和实际收货人。一般是用货代单换船东单,船东单是所谓主单,上面载明的收发货人均是货代,最终是用货代单办理清关的。其次,结汇一般情况下,银行只要求提单(货代单)副本复印件即可。再次,对于你们来说结汇需要的单据,需要向您的开户行询问。比如您和新加坡公司的合同、发票、提单复印件:提单上所载明的货物信息与您合同的信息一致,以及您报关出口的相关单据。理论上就可以了,具体要以开户行为准。提单上是不显示你公司信息的。但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提单双抬头(Shipper)显示:A on behalf of B或者 A CARE OF B.

提单问题

你们这个货代水平太次,这是三方贸易,在第二方签发转提单,比较常见的贸易和签单方式。你不要找这个货代了,换给别的家货代能签发提单的,不过这个货代必须在目的港,也就是马尼拉又自己的代理才行,这样,你把分单给了新加坡客户,新加坡客户交给新加坡代理后,签发一个转体单,又新加坡客户给马尼拉客户,马尼拉客户凭这个转提单,去找起运港的代理(比如你是青岛的,就是说青岛的货代公司)在马尼拉的代理那里去换主单,这样目的港的客户才能提走货物。 是呀,新加坡是中间商,他当然不希望你看到马尼拉真正的收货人是谁,要不然,你们公司就直接跟马尼拉的客户做贸易了,所以他要再新加坡签发转提单啊, 你手里拿的提单是货代给你的小单,收货人是新加坡这个客户,也就是中间商,你手里拿的主单MASTER B/L的COPY件,也没有用啊,收货人是马尼拉的货代,所以没有体现最终收货人的联系方式。对三方贸易,这样出提单是很正常的,你的新加坡客商这么要求也是合理的,你手上拿的MASTER B/L的COPY件是没有用的,这个COPY件你们起运港的代理要做电放给马尼拉的代理的,你拿着没用,不过你要告诉起运港的代理,你收到货款后,让他们再安排主单,也就是MB/L做电放,说实话分单,也就是说你手上拿的那个单子根本没啥用,只有主单才能提货,因为船公司只认MBL,懂了没?还没懂,给我发消息吧。

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的区别

1、含义上的区别正本提单,是指承运人或受其委托之人签发的用以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主张权利的“提单”。副本提单,通常指的是提单(即正本提单)的复制件。2、格式上的区别正本提单上要注明有“Original”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正本提单一般一式三份,也有一式二份、四份和五份的,以便托运人遗失其中一份,可凭其他各份提单提货,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此提单在法律上商业上都是公正有效的单证。副本提单正面注有“副本”或“不可转让”的字样,且通常没有背面条款。副本提单船方不签字,其份数或是按照托运人要求或是由船方自行确定。3、用途上的区别正本提单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副本提单没有提单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但它是启运港、中转港和目的港的代理人和载货船舶是不可缺少的文件,是货方、船方和港方联系和安排工作的凭证之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正本提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副本提单

三正三副提单和 电放提单区别在哪 三张副本提单有什么用?

三正三副的提单是指正本提单.如果提单出的是正本的,那提货的时候就只能用正本的提单去提货.还有两张正本的,一张可以给财务做帐,一张可以留做备用或是给银行(如果是通过LC交易的).副本的提单给海关.电放的提单就是在提单上打上了电放的字样,货运公司通知了目的地的货运公司,货主可以持电放的提单提货.不是所有的国家的海关都接受电放的提单.

电放提单需要出正本吗?

电放提单不需要出正本。电放提单也是先签正本出来以后才电放的,电放过只要一张盖有电放章的提单复印件而已。  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

关于电放提单

目的港可以屏电放提单去目的港船公司那里换取提货单,也就是D/O,而不是正本提单,做电放的前提是放弃出正本提单,电放单和正本单的区别是,单放单比较方便,传真复印件就可以,而正本提单是必须见到船公司签发的提单原件才可以提货。电放比较方便,但无法用于银行交单。希望可以帮到你!

外贸上的提单签单方式是指什么?

外贸上的提单签单方式是指 1、正本提单   正本提单为签发方出具的有签单章和签字的,有ORIGINAL标识的提单。一般是一式三份。由发货方寄往收货方,收货方凭该正本提单提货。 正本提单一般用于信用证贸易。   2、电放提单   电放提单为应发货方要求(电放保函),提单签发方在提单上加盖电放章(SURRENDERED 或 TELEX RELEASED),发货方将该提单传真至收货方,收货方仅凭提单复印件即可提货。此时,由提单签发方向其目的港代理电报、传真或EMAIL通知该票货物仅凭出示收货方身份即可放货。电放提单以其方便快捷,已经成为目前海运业务的主要单据形式,尤其成为近洋航线(海运时间比较短,寄交正本提单时间非常紧张)常见的形式。   3、海运运单   海运运单(SEA WAYBILL)是由船公司签发的货物承运单据,一般只签一份正本。不需要做电放,收货人凭身分证明即可提货。因风险较大,很少使用。在某些航线某些船公司提供此种运单。   当签发主、分单时,有4种签单形式:   1、主单为正本提单,分单为正本提单     2、主单为电放提单,分单为正本提单   3、主单为正本提单,分单为电放提单   4、主单为电放提单,分单为电放提单   签发主分提单时,通常情况下,签发分单的货代一般会要求船公司电放提单,以节省邮寄正本提单的成本、节省提单送达时间并可以避免邮寄遗失风险。

货代提单和正本提单有什么区别的

货代提单又称H单,收获人拿这个提单找货代在当地代理提货,M单就是海单啦,收获人拿这个单直接找船公司提货,就这个区别!整箱既可以出H单又可以出M单,拼箱的话就肯定是H单啦船东单:MASTERBILLOFLOADING货代单:HOUSEBILLOFLOADING(FORWARDERBILLOFLOADING)区别:1、MB/L是船公司出的提单,只要有MB/L,任何人都可以在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换取MB/L。2、如果你想预付运费并快捷提货,就出MB/L,还可以省十几美金换单费。如果你想控制货权、运费到付等,你就要出HB/L,或代可以帮你做到这些,当然、不是免费的。3、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而是零散的货物,就一定只能出HB/L,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这种情况只能出HB/L。4、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当然这个也是不正规的做法,所以一般要你出担保函。5、总之、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最后:.1.一般的货代单B/L编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和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号不一样;2.货代单B/L上都有换单公司名称和联络方法,而该联络公司不是外代或外运等口岸船代公司。

电放提单与电子提单的定义是什么?有区别吗?

应该是同一份提单,电放提单就是正本提单的复印件由船公司敲上了电放章,使得这份提单不管是复印件还是传真件都有根正本提单一样的效用。

什么是电放提单?

问题一:什么是电放提单 海运放货一共有三种方式: 1.凭正本提单放货 就是收货弧凭正本背书提单向提单签发人提货。风险较小 2.电放货物 就是不需要正本提单,只需要凭背书的电放提单传真件和电放保函提单签发人提货就可以了。风险居中 3.SEA WAYBILL 凭SEA WAYBIL和SEA WAYBILL保函向提单签发人提货。风险最大,很少用,一般船公司也不接受。 所有的提单,都是由提单签发人签发的,不同的是提单上的字样,1.ORIGINAL 2.telex release(b/L surrendered)3.sea waybill. 问题二:提单和电放提单有什么区别? 5分 普通提单,都需要收货人(买方)拿着正本提单的原件去船公司提货的。 电放提单 就是发货人(一般是在收到收货人的全部款项情况下)给船公司一个授权。这样,收货人不需要拿提单原件,根据提单上的收货人公司名称,直接凭自己的公司证明资料就可以去船公司提货了。 问题三:提单电放是什么意思? 放柜纸一般不关出口商的事,只是集装箱所有人把货柜放给你的货代。 海运提单就是物权凭证,你知道的。顶电放提单,就不再出具正本的直面提单,收货人在目的港直接可以找船公司的代理人去提货。如果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建议不要电放提单。 问题四:海运提单 与 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提单:凭提单提货 电放提单:不需要提单,凭提单复印件就可以提货. 问题五:什么情况下需要提单电放 付款买单为前提,钱到帐了,代理才会给你提单,你再提交电放申请,提单才可以电放给收货人 电放提单的产生主要是为了解决目的港“货到提单未到”的矛盾。 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 。“电放”则是由托运人(卖方)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保函后,由船公司申请并提供保函、电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收货人公司盖章的“电放提单”传真件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所谓电放提单,是指船顶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注有“Surrendered”或“Telex Release”字样的提单、提单副本。 问题六: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 提单是物权凭证,客户只有拿到提单正本才能在目的港清关提货。电放提单意味着你放弃正本提单(original BOL),客户只要有电放提单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就可以提货。一般货物运输时间比较短的会采用电放提单。比如到日本的货。但是你要有把握把货款收回来,否则客户提了货不付款你就亏了。如果需要做电放,你要向货代出具一份电放保函,意思就是我司同意电放某笔提单,一切后果自己承担之类的,加盖公司公章。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提供你一个样本。货代拿到你的保函后会把提单电放掉,电放掉的提单上会有个章“SURRENDERD”或TELE-RELEASE,所以电放提单叫surrendered BOL 或tele-released BOL. 问题七:电放提单和seawaybill有什么区别? 电放提单是目的港可以凭传真件提货的提单。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即可。 电放提单的收费问题也是根据船务公司和航线不同收取的费用不一样,当然,要是由正本提单改为电放提单是一定要收取费用的!SeaWaybill,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它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揭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不须持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其身份证明饥向其交货。 问题八:海运提单中的电放是什么意思 电放就是指货物顶于单据到达进口方,进口方为不因货物产生滞港费而要求卖方致电船公司,凭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先行提货的行为。 问题九:什么是电放提单?具体怎么操作啊 ? 海运放货一共有三种方式: 1.凭正本提单放货 就是收货人凭正本背书提单向提单签发人提货。风险较小 2.电放货物 就是不需要正本提单,只需要凭背书的电放提单传真件和电放保函提单签发人提货就可以了。风险居中 3.SEA WAYBILL 凭SEA WAYBIL和SEA WAYBILL保函向提单签发人提货。风险最大,很少用,一般船公司也不鸡受。 所有的提单,都是由提单签发人签发的,不同的是提单上的字样,1.ORIGINAL 2.telex release(b/L surrendered)3.sea waybill. 具体操作过程: 传真电放包涵给SHIPPER,盖他们的公章回传,然后把确认的提单及电放包涵一起传船公司,船公司出电放提单给你,你传给客户就行了

想问一下什么是电放提单?干什么用的?

提单是提货用的,就是B/L电放(TELEXRELEASE或SURRENDERRE),就是提货方拿B/L的传真件或复印件就可以提货。如果B/L上没有注明电放,就只能拿正本提单提货了。

提单电放后,正本提单就是没有的吗

是的——所谓电放就是发货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既然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正本提单就不能够在流出,否则日后收货人或其他人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要货,承运人岂不是无货再给?所以,在承运人接受发货人电放申请时必须收回正本提单后才会电放。

电放提单和Sea waybill有哪些区别?

电放提单还属于提单范畴,是物权凭证,可以背书转让,收货人就只要拿着传真件去提货就好了x0dx0ax0dx0asea waybill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海运单的正面内容与提单的基本一致,但是印有“不可转让”的字样。有的海运单在背面订有货方定义条款、承运人责任、义务与免责条款、装货、卸货与交货条款、运费及其他费用条款、留置权条款、共同海损条款、双方有责碰撞条款、首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内容。有的海运单没有背面条款,仅在海运单的正面或者背面载明参照何运输条件或者某种提单或其他文件中的规定。 x0dx0ax0dx0a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无需凭海运单,只需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提取货物。 因此海运单迟延到达、灭失、失窃等均不影响收货人提货,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海运欺诈、错误交货的发生。海运单在无转卖货物意图的贸易运输中焕发了勃勃生机。1990年在国际海事委员会第34届大会上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供当事人选择适用。 x0dx0ax0dx0a有关海运单的法律问题主要有: x0dx0ax0dx0a1、海运单的法律适用。海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因而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汉堡规则和有关国内法适用于海运单。然而,调整提单法律问题的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能否适用于海运单,目前观点不一。 x0dx0ax0dx0a2、收货人的法律地位。海运单规则规定了代理原则,规定托运人不仅为其自身利益,同时也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为收货人的利益订立运输合同。因而收货人被视为海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海运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并承担义务。 x0dx0ax0dx0a3、货物支配权。在使用海运单的情况下,托运人有权在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书面变更收货人,实现对货物的支配。x0dx0ax0dx0a补充:x0dx0aWaybill (Sea waybill) 运单(海运单)。1992年英国海上货物运输法(the U.K.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Act 1992)(U.K. 1992 c. 50)第1(3)条将海运单定义为:“海运单是指任何不是提单但是是:1、包含或证明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货物收据;以及2、确定了承运人根据该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应对其交付货物的人,的一份单据。”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不可流通的收据。它明确地批注着“不可流通”。它通常于正常的集装箱贸易的航运中在托运人同意不坚持要求签发可流通的提单时使用。它不是一份权利凭证(document of title),因此托运货物的交付,不是通过单据的提示,而是由运单上指定的收货人自己确定的,收货人可以是运单上记名的人,也可以是根据运单条款由托运人指明的人,运单还可以规定改变收货人身份的条款。通常只给托运人签发一份正本运单。尽管它不是一份权利凭证,但它是一份运输合同。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可以因为运单的条款而得以适用于运单,而也可能因为当运单用于普通的商业运输时,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第6条并不将运单排除于规则适用范围之外。在货物通常比单据更早到达的快速航运中,使用运单就十分有利。而当托运人和收货人进行关联交易或者其中一方是另一方的分支机构以及无需严格的银行单据的出示时,使用运单也很有用。在大型长期的交易中,当航运仅是托运人和收货人间主要长期和可靠的协议的一部分时,也会使用运单。总的来说,只要在单据交换时无需提供融资(例如开放式帐户交易,open account sale),就可使用运单。

传真提单和电放提单有区别么?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都是目的港客户可以提到货物的两种方式,正本提单,客户需要凭正本提单提货,电放的话,有加盖surand或者telxerelaese章的的传真件就能提货(有些船公司只有电放回执,或者电放通知单,这种情况只需要把电放回执或者通知单给客户,提货)不需要邮寄正本什么的,速度比较快,另外注意下,最好是货款全部收回后的再做电放,避免放了货,收不到钱的情况。

分享:海运单,海运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海运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在于: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物权凭证,而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可以背书流通转让;而海运单是一种非流通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3、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Shippedonboard)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Receivedforshipment)形式。海运单的正面各栏目的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单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4、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提单提货和交货,而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并不需要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运人凭提单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5、提单有全式和简式提单之分,而海运单只有简式单,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至于电放提单是一种特例,是托运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因此,承运人不再签发正本提单,或者已签发正本提单的需要收回后才做电放。以上是三者的区别。

电放和正本提单由谁决定的

电放就是货主由于种种原因,如航期短,节省成本等,要求放弃 正本提单 ,在船即将到港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报方式,将提单副本发给收货人,收货人在目的港可以凭借提单副本和电放 保函 提货,这种情况下,出提单的船公司或货代都会要求放弃正本提单的货主出具保函,证明正本提单是货主自己放弃的,如果出现问题由货主自己负责,这个保函就是电放保函。一,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经过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一套提单通常是“三正三副”,任何一个正本都可以作为提货凭证,一般是全套正本提单一起流转。发货人发运后,一般是通过银行(跟单信用证或托收收汇)将全套正本提单转交收货人(发货人只要把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交给银行,银行就给发货人支付货款;收货人只要向银行支付货款,银行就把从发货人那里得到的全套正本提单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就可以提取货物),或通过国际快递(非跟单信用证或托收时)转交收货人。2、电放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电放保函》后,由起运港的船公司或其代理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电传通知其目的代理——某提单项下货物不需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电放提单扫描件/传真件(要由收货人公司盖章)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3、电放提单省去了正本提单需要把单据通过银行或快递转交收货人的环节,因此可以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尤其是近洋运输。因为近洋运输航期短,易出现货物已到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提不了货——耽误时间,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压港费、仓储费等。4、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电放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正本提单做电放之后,就丧失了物权凭证的功能和可流通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差别很大,但是电放提单的功能和使用与海运单却十分相似。二、正本提单的效力提单是发货人(货物卖方)向银行结汇货款的主要单证之—。正本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船长手写签署或用签字印章等法定方式签发。为防止流通过程中遗失或延误而使银行或收货人无法及时收到提单,正本提单通常为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卸货港凭其中一份办理提货手续后,其他各份自动失效。货物装船后,凭大副收据可以换取正本提单。进口收货人或其代理在收到“到货通知”后需持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换取“担货单”提货。法律依据海商法第七十一条 【提单定义】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第七十二条 【提单签发】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应当签发提单。 提单可以由承运人授权的人签发,提单由载货船船舶的船长签发的,视为代表承运人签发。第七十三条 【提单内容】提单内容,包括下列各项: (一)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二)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 (三)船舶名称; (四)托运人的名称; (五)收货人的名称; (六)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 (七)卸货港; (八)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 (九)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十)运费的支付; (十一)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 提单缺少前款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不影响提单的性质;但是,提单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第八十条 【提单以外的单证】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此项单证即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 承运人签发的此类单证不得转让。

电放就是电放保函吗?跟正本提单有什么不同?

电放就是出口方给船方/承运人出具电放保函,然后进口方只通过出口方传真的提单复印件就可提取货物,而不需要正本提单!

为什么有的客户需要正本提单?有的需要电放提单

这个根据一些实际情况来安排,比如近洋的,最快一天到港, 像这种情况如果需要正本提单,货到港后有可能SHIPPER还没有拿到提单 , 拿到提单后再寄到国外,货就到港两三天了,不如做电放,开船后就可以安排了,这样不会影响收货人提货. 远洋的做电放, 发货人发货后会等收货人付货款后,再给收货人放提单,有的收货人要等货到港后再付款,这样寄提单的话,需要好几天的时候,这样在目的港就会产生箱使费,堆存费等相关的额外费用,如果做电放就很快了,起运港的船公司通知国外的船公司,此票货电放了,收货人就可以安排进口清关并提货.另外要正本提单的客户,有的是目的港国家不能做电放,或者收货人看到提单后才能确定发货人真发货了,才会安排付货款. 或者做信用证的货只能出正本提单.主要是看情况.

电放提单、电放保函、提单COPY件三者是一样的吗?

三者完全不是一回事,但是有联系。电放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其提供了电放保函之后将提单直接做电放,这样的提单就是电放提单,就是提单表面显示了电放的字样TELEXRELEASED或者B/LSURRENDED.电放之前托运人需要给承运人提交一份电放保函:大致的内容就是写明船名、航次、提单号码项下的货物应托运人要求将提单做电放,尤其要写明收货人的详细信息,和实际的收货人一致,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申托运人承担等等。提单的COPY件,一种是针对于正本提单的提单副本,还是一种意思就是指正本提单或者电放提单的复印件。

请问在提单上怎样判定提单是出正本还是电放?

电放就是不需要正本提单提货,在实务中托运人要出具电放保函,要求船公司通过电传电报电话电邮等快捷方式把提单项下货物在目的港放给指定的收货人。船公司将不会再给托运人正本提单(但可给副本做参考,会注明电放字样)。如果已签正本情况下做电放则需要先把全套正本提单交还给船公司才可做电放。正本提单是物权凭证。

提单copy件和电放件有什么区别

电放件不是copy件,COPY表示是副本提单。提单的COPY件,一种是针对于正本提单的提单副本,还是一种意思就是指正本提单或者电放提单的复印件。电放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其提供了电放保函之后将提单直接做电放,这样的提单就是电放提单,就是提单表面显示了电放的字样 TELEX RELEASED 或者 B/L SURRENDED.拓展资料:一、copy件是否可以提货?1、原则上,正本提单是唯一物权凭证,copy件无效。 2、实际操作中,船东可在发货人提供保函申请电放后,指示目的港可凭copy件提货。二、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也是物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通地背书流通转让:海运单是一种非流能性单据,海支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 3、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Shippedonboard)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Receivedforshipment)形式。海运单的正面积各栏目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单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三、电子提单的优点(一)快速传统提单流转缓慢,而电子提单是传统提单与EDI技术结合的产物,EDI技术是借助于网络这个无国界的传输媒体运行的,这使得电子提单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迅速传递,速度可以是传统提单的百倍千倍。(二)节约成本提单无纸化之后最显著的就是节省了大量的纸张,也意味着投入成本的节省,虽然只是EDI过程中的一小部分。据统计,每达成一笔国际贸易,平均需要接近40份不同的纸面单证,交易各方需要交换的信息量达200多项,其中70%的信息具有重复性。

船东单与货代单,有什么区别;电放提单与签正本又有什么区别???

船东单与货代单: 船公司提单叫OCEAN B/L 货代提单就是HOUSE B/L如何区别很简单,首先抬头不一样,船公司提单是以船公司为抬头的,货代提单是以货代名称为抬头的其次目的港收货方法不同,凭船公司提单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提货,一般不需要什么费用,货代提单必须现在目的港向货代的代理换取船公司提单,然后再凭着船公司提单去提货,俗称换单,需要收取一个换单费.以上是整箱的一些区别!! 两者都是有价单据,都可背书转让。海运提单是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 电放提单与签正本: 正本提单不仅是运输的合同,同时也是提货的(唯一)依据和物权的证明。在信用证和托收业务中,都是银行结汇必不可少的单据(对于卖方),同时买方也只有付款(或承兑)才能拿到提单,从而提货。这就是正本提单的作用。 而电放提单是一种特殊情况,货主(卖方)在要求船公司电放的时候,必须交回(或根本就没有领取,也不再领取)正本提单。这时,船公司将不凭借任何单据,而直接放货给货主指定的收获人。这时,提单就和提货,结汇没有关系了。

提单电放后,客户收到的是正本提单吗?

是的——所谓电放就是发货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既然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正本提单就不能够在流出,否则日后收货人或其他人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要货,承运人岂不是无货再给?所以,在承运人接受发货人电放申请时必须收回正本提单后才会电放。

求express bl和电放提单的区别

快捷提单和电放差不多,都是不用凭正本提单提货的,不能作为物权凭证。正本提单就不需要多说了。

如何区分提单是正本还是电放的?

你手上有提单正本的,就不是电放的;如果提单传真件上有“telexrelease”或“surrender”字样的就是电放的,是否电放根据发货人指示操作。

电放提单和电放保函区别是什么

  express bill of lading需要把提单原件寄给收货方,凭提单原件才能提货。电放提单不需要原件,只需要有电放标志的扫描件就可以提货。  express bill of lading 将提单原件以快件方式寄出。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是船离港后,船公司电放提单,收货人用电放提单扫描件即可。  在实际操作中,express bill of lading需要注意货物到达目的港的船期,务必在船到港前让进口方收到正本提单单据,否则会耽误买方清关提货产生滞港费。  电放提单一般用于航期较短的地方,如东亚、南亚、东南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由于提单电放后客户凭电放复件即可提货,所以应该确认到款后再做提单电放,以免造成货款两失。

提单copy件和电放件有什么区别

行内6年回复仅供参考1.提单copy一般是指正本提单的扫描复印件无法律效力2.电放提单是shipper盖章授权的提单是有法律提货效力的。

提单电放的操作大概是什么操作,能说具体些吗

电放操作:先是交回正本,声明放弃,改用release形式放货。由船公司统一对目的港发电放指令,同时在发货人放弃的正本提单上加盖电放章,回复给发货人,以证明此票货物已经电放。发货人将此电放提单传真给收货人,以凭此收货。telex release(b/L surrendered) 电放 具体操作过程: 传真电放保函给SHIPPER,盖他们的公章回传,然后把确认的提单及电放保函一起传船公司,船公司出电放提单给你,你传给客户就行了.我们公司的提单很多都是电放.如果你是货代的操作,就是问下货主要不要电放,然后告诉船东是否电放.如果你是货主,发货人,那么就是问下客人,要不要电放,告诉货代,就行了.两者的区别就是 正本提单 是由货代寄快递到公司来的,一式三份,收到后自己可复印留底,然后快递寄国外客人.电放提单 就是货代给你的保函,你盖个公章回传表示确认电放,然后货代会在提单上盖个 TELEX RELEASED 盖,然后传真给你,你扫描或传真国外客人就行.

电放和提单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提单电放是什么意思? 放柜纸一般不关出口商的事,只是集装箱所有人把货柜放给你的货代。 海运提单就是物权凭证,你知道的。顶电放提单,就不再出具正本的直面提单,收货人在目的港直接可以找船公司的代理人去提货。如果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建议不要电放提单。 问题二: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 提单是物权凭证,客户只有拿到提单正本才能在目的港清关提货。电放提单意味着你放弃正本提单(original BOL),客户只要有电放提单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就可以提货。一般货物运输时间比较短的会采用电放提单。比如到日本的货。但是你要有把握把货款收回来,否则客户提了货不付款你就亏了。如果需要做电放,你要向货代出具一份电放保函,意思就是我司同意电放某笔提单,一切后果自己承担之类的,加盖公司公章。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提供你一个样本。货代拿到你的保函后会把提单电放掉,电放掉的提单上会有个章“SURRENDERD”或TELE-RELEASE,所以电放提单叫surrendered BOL 或tele-released BOL. 问题三:海运提单中的电放是什么意思 电放就是指货物顶于单据到达进口方,进口方为不因货物产生滞港费而要求卖方致电船公司,凭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先行提货的行为。 问题四:经常要电放提单,电放是什么意思呢? 是指货物先于单据到达进口方,进口方为不因货物产生滞港费用而先行提货,而要求卖方至电船公司,凭这个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先行提货的行为。2)这样一来,等于卖方将货物直接放给了买方,其风险是一旦客户不付款,则货款两空,风险很大。当然,如果你是进口方,则是很有利的做法。所以前面要问你是做进口还是出口就是这个原因。3)如果电放,则破坏了信用证的规则,那就是:如果信用证没有明文规定一张正本提单可以由卖方直接寄给买方,那么作为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保证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的承诺,是要以控制提单及其货权为前提的。4)如果电放没有通知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或经这些银行同意,那么这样做了的话,这些银行将不再承担原有的第一付款责任的承诺。因为本应该由这些银行控制的货权,因卖方直接电放后而丧失了。所交的单据即使没有不符点,这些银行也可以不再履行第一付款责任。这样做由原来的信用证结算,实际变成了类似托收(D/P),但又不是托收,因为货物已经被提走,只是正本单据由银行转交而已。至于交不交给客户,要由卖方决定罢了。5)所以,如果要做电放,一定要做这时的应对:即要买方想银行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卖方提交单据后,不论是否有不符点,无条件地接受,同时保证付款赎单,然后由开证行出具同样内容的文件。或做出同样内容的信用证修改(最好做电改,速度快。因为做电放本来就是为了快提货)。由此再做电放,则可无忧矣。 问题五:提单和电放提单有什么区别? 5分 普通提单,都需要收货人(买方)拿着正本提单的原件去船公司提货的。 电放提单 就是发货人(一般是在收到收货人的全部款项情况下)给船公司一个授权。这样,收货人不需要拿提单原件,根据提单上的收货人公司名称,直接凭自己的公司证明资料就可以去船公司提货了。 问题六:这里的"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 一p电放的定义电放,TELEX RELEASED,电子放单的意思。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 , 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 , 向船公司提出申请 , 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 , 以电子邮件p传真p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 , 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使用电放放货 , 并非不出提单 只是不出正本提单(若已出 , 则一定要全套收回) , 而出提单副本托运人申请电放 , 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 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p船名及航次p提单号码p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 法。商 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 , 有的出具电放信 , 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 , 为 *** 数字或英文字母)使用电放存在以下问题:1)这样一来,等于卖方将货物直接放给了买方,其风险是一旦客户不付款,则货款两空,风险很大。当然,如果你是进口方,则是很有利的做法。所以前面要问你是做进口还是出口就是这个原因。2)如果电放,则破坏了信用证的规则,那就是:如果信用证没有明文规定一张正本提单可以由卖方直接寄给买方,那么作为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保证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的承诺,是要以控制提单及其货权为前提的。3)如果电放没有通知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或经这些银行同意,那么这样做了的话,这些银行将不再承担原有的第一付款责任的承诺。因为本应该由这些银行控制的货权,因卖方直接电放后而丧失了。所交的单据即使没有不符点,这些银行也可以不再履行第一付款责任。这样做由原来的信用证结算,实际变成了类似托收(D/P),但又不是托收,因为货物已经被提走,只是正本单据由银行转交而已。至于交不交给客户,要由卖方决定罢了。所以,如果要做电放,一定要做这时的应对:即要买方向银行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卖方提交单据后,不论是否有不符点,无条件地接受,同时保证付款赎单,然后由开证行出具同样内容的文件。或做出同样内容的信用证修改(最好做电改,速度快。因为做电放本来就是为了快提货)。由此再做电放,则可无忧矣。二p不同情形下电放提单的操作:1p不签发任何提单1)由承运人将船东提单的副本传给货代;2)货代将该提单副本传真给托运人予以确认;3)托运人确认后 , 填写电放申请书传给货代;(电放申请书上常有此句:Please kindly release cargo to Consignee here - below without presentation of the original XXX Bill of Lading.(XXX 代表 Carrier"s Name 或货代名)在不提交×××公司的正本B/L下请将此票货放给以下载明之收货人)4)货代将电放申请书传给承运人;5)承运人同意电放的 , 在货物装船后 , 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由货代传给托运人;6)托运人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收货人 , 收货人凭该电放信或者电放号及提单的副本在目的港承运人代理处提货2p船东提单用电放 , 货代签发正本货代提单此种情况下 , 承运人将提单副本传给货代 , 由其确认 , 提单上的托运人填货代名 , 收货人填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货代在确认后 , 提出电放申请;承运人同意的 , 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货代;最后由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从承运人目的港代理中提货另一方面 , 货代公司签发正本的货代提单给托运人 , 提单上的托运人填托运人的名称 , 收货人填目的港收货人的名称 , 目的港的收货人......>> 问题七:请问提单电放和正本提单有什么区别? 10分 所谓提单电放是指是“电放”,即发货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而正本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代表货权的提单,即持有正本提单的人可以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提货。 如果是电放,那么,如果承运人没有签发提单,那么,承运人就不再签发正本提单,而如果承运人已经签发了正本提单,那么,承运人就会在收回正本提单后,才会通知目的港的代理向收货人发货。 所以,电放和正本提单的区别是:电放不再出现正本提单,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提货;而正本提单是货权凭证(记名提单除外),通过背书可以转让,且正本提单的持有人可以凭正本提单提货。 问题八:电放提单和提单有什么区别? 正本提单是指可凭以押汇货款和向目的港船公司或其代理提货的提单。具有收货凭证,运输合作,物权凭证的三个功能。 正本提单上有时注明有“Original”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正本提单一般一式三份,也有一式二份、四份和五份的,以便托运人遗失其中一份,可凭其他各份提单提货,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是相对的,这两种提单都可能是船公司出的,也都可能是货运代理出的.这是从出单方式来分类.最简单的说,正本就是有正本签章,目的港需要原件提货的提单。提单上标明“ORIGINAL”(正本)字样。 电放提单是目的港可以凭传真件提货的提单。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即可。

货代提单和正本提单各是怎么一回事?

货代提单又称h单,收获人拿这个提单找货代在当地代理提货,m单就是海单啦,收获人拿这个单直接找船公司提货,就这个区别!整箱既可以出h单又可以出m单,拼箱的话就肯定是h单啦船东单:masterbillofloading货代单:housebillofloading(forwarderbillofloading)区别:1、mb/l是船公司出的提单,只要有mb/l,任何人都可以在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换取mb/l。2、如果你想预付运费并快捷提货,就出mb/l,还可以省十几美金换单费。如果你想控制货权、运费到付等,你就要出hb/l,或代可以帮你做到这些,当然、不是免费的。3、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而是零散的货物,就一定只能出hb/l,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这种情况只能出hb/l。4、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当然这个也是不正规的做法,所以一般要你出担保函。5、总之、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最后:.1.一般的货代单b/l编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和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号不一样;2.货代单b/l上都有换单公司名称和联络方法,而该联络公司不是外代或外运等口岸船代公司。

电放提单什么意思?

问题一:提单电放是什么意思? 放柜纸一般不关出口商的事,只是集装箱所有人把货柜放给你的货代。 海运提单就是物权凭证,你知道的。顶电放提单,就不再出具正本的直面提单,收货人在目的港直接可以找船公司的代理人去提货。如果没有收到全部货款,建议不要电放提单。 问题二:什么是电放提单 海运放货一共有三种方式: 1.凭正本提单放货 就是收货弧凭正本背书提单向提单签发人提货。风险较小 2.电放货物 就是不需要正本提单,只需要凭背书的电放提单传真件和电放保函提单签发人提货就可以了。风险居中 3.SEA WAYBILL 凭SEA WAYBIL和SEA WAYBILL保函向提单签发人提货。风险最大,很少用,一般船公司也不接受。 所有的提单,都是由提单签发人签发的,不同的是提单上的字样,1.ORIGINAL 2.telex release(b/L surrendered)3.sea waybill. 问题三:海运提单中的电放是什么意思 电放就是指货物顶于单据到达进口方,进口方为不因货物产生滞港费而要求卖方致电船公司,凭卖方出具的“准予买方先凭副本提单提货”的电文(传真或电传)先行提货的行为。 问题四:电放提单和seawaybill有什么区别? 电放提单是目的港可以凭传真件提货的提单。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即可。 电放提单的收费问题也是根据船务公司和航线不同收取的费用不一样,当然,要是由正本提单改为电放提单是一定要收取费用的!SeaWaybill,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它是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揭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不须持单据寄到,船主或其代理人可凭收货人收到的货到通知或其身份证明饥向其交货。 问题五: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 提单是物权凭证,客户只有拿到提单正本才能在目的港清关提货。电放提单意味着你放弃正本提单(original BOL),客户只要有电放提单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就可以提货。一般货物运输时间比较短的会采用电放提单。比如到日本的货。但是你要有把握把货款收回来,否则客户提了货不付款你就亏了。如果需要做电放,你要向货代出具一份电放保函,意思就是我司同意电放某笔提单,一切后果自己承担之类的,加盖公司公章。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提供你一个样本。货代拿到你的保函后会把提单电放掉,电放掉的提单上会有个章“SURRENDERD”或TELE-RELEASE,所以电放提单叫surrendered BOL 或tele-released BOL. 问题六:海运中,电放和WAYBILL的区别是什么?我要具体的~THS! 楼上回答很详细了,我补充一下骸电放呢就是不出正本提单给你,客户可以在短时间内提货,适用周边航期一周内的国家。 waybill通常是正本提单,一式三份,需要你快递给客清关用。如果是指定货代,小心他们勾结,就算你有正本提单,货也会放掉。文件费大约200左右。 去澳洲的话通常都会问是否需要电放提单的 问题七:提单和电放提单有什么区别? 5分 普通提单,都需要收货人(买方)拿着正本提单的原件去船公司提货的。 电放提单 就是发货人(一般是在收到收货人的全部款项情况下)给船公司一个授权。这样,收货人不需要拿提单原件,根据提单上的收货人公司名称,直接凭自己的公司证明资料就可以去船公司提货了。 问题八:海运提单 与 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提单:凭提单提货 电放提单:不需要提单,凭提单复印件就可以提货. 问题九:这里的"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 一p电放的定义电放,TELEX RELEASED,电子放单的意思。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 , 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 , 向船公司提出申请 , 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 , 以电子邮件p传真p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 , 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使用电放放货 , 并非不出提单 只是不出正本提单(若已出 , 则一定要全套收回) , 而出提单副本托运人申请电放 , 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 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p船名及航次p提单号码p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 法。商 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 , 有的出具电放信 , 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 , 为 *** 数字或英文字母)使用电放存在以下问题:1)这样一来,等于卖方将货物直接放给了买方,其风险是一旦客户不付款,则货款两空,风险很大。当然,如果你是进口方,则是很有利的做法。所以前面要问你是做进口还是出口就是这个原因。2)如果电放,则破坏了信用证的规则,那就是:如果信用证没有明文规定一张正本提单可以由卖方直接寄给买方,那么作为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保证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的承诺,是要以控制提单及其货权为前提的。3)如果电放没有通知开证行或付款行或保兑行,或经这些银行同意,那么这样做了的话,这些银行将不再承担原有的第一付款责任的承诺。因为本应该由这些银行控制的货权,因卖方直接电放后而丧失了。所交的单据即使没有不符点,这些银行也可以不再履行第一付款责任。这样做由原来的信用证结算,实际变成了类似托收(D/P),但又不是托收,因为货物已经被提走,只是正本单据由银行转交而已。至于交不交给客户,要由卖方决定罢了。所以,如果要做电放,一定要做这时的应对:即要买方向银行做出书面承诺,保证卖方提交单据后,不论是否有不符点,无条件地接受,同时保证付款赎单,然后由开证行出具同样内容的文件。或做出同样内容的信用证修改(最好做电改,速度快。因为做电放本来就是为了快提货)。由此再做电放,则可无忧矣。二p不同情形下电放提单的操作:1p不签发任何提单1)由承运人将船东提单的副本传给货代;2)货代将该提单副本传真给托运人予以确认;3)托运人确认后 , 填写电放申请书传给货代;(电放申请书上常有此句:Please kindly release cargo to Consignee here - below without presentation of the original XXX Bill of Lading.(XXX 代表 Carrier"s Name 或货代名)在不提交×××公司的正本B/L下请将此票货放给以下载明之收货人)4)货代将电放申请书传给承运人;5)承运人同意电放的 , 在货物装船后 , 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由货代传给托运人;6)托运人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收货人 , 收货人凭该电放信或者电放号及提单的副本在目的港承运人代理处提货2p船东提单用电放 , 货代签发正本货代提单此种情况下 , 承运人将提单副本传给货代 , 由其确认 , 提单上的托运人填货代名 , 收货人填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货代在确认后 , 提出电放申请;承运人同意的 , 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货代;最后由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从承运人目的港代理中提货另一方面 , 货代公司签发正本的货代提单给托运人 , 提单上的托运人填托运人的名称 , 收货人填目的港收货人的名称 , 目的港的收货人......>>

和“正本提单”用英语分别怎么说

正本提单英语:bill of lading original;Original BL;Original Bill of Lading;电放提单英语:SURRENDERED Bill of Lading; SURRENDERED BL。扩展材料: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承运人错交货物的后果方面.海运单方式下,承运人对错交货物必须承担责任.而电放提单方式下,承运人对错交不负责任,当然承运人也必须做到尽职尽责;2、法律规范及国际惯例方面,首先,海运单目前遵循的是国际海事委员会颁布的《1990年国际海事委员会海运单统一规则》。该规则共8条,包括适用范围,常用关键术语的定义,代理,承运人的权利和责任,货物说明,支配权、交付、效力、该规则为海运单的施行提供了法律规范。《海运单统一规则》第4条规定,海运单所包含的运输合同,应受强制适用于由提单或类似的所有权凭证所包含的运输合同的国际公约或国内法的约束,根据这一规定,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对海运单仍然适用。海运单还适用于主要的国际贸易惯例,一是国际商会的《90通则》,《90通则》在"引言"部分专门有"不可转让的运输单证代替提单"一节,其中规定,合同当事人知道买方不打算在货物运输途中出售该货物,他们可以特别约定免除卖方提供提单义务,而以其他单据如海运单,班轮运货单,货运收据或类似单证所代替,《90通则》在6种水上运输的术语(FAS、FOB、CFR、CIF、DES、DEQ)中,均承认在某些不同情况下,只要双方当事人认可FAS、FOB条件下,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CFR、CIF、DES、DEQ条件下,由卖方自负费用和风险,完全可以采用海运单代替提单作为合法的运输单据,这对海运单的推广十分有利。二是UCP500号,UCP500号规定,L/C要求港至港运输不可流通海洋运单,除非L/C另有约定,银行将接受不论如何命名的海运单。同时UCP500号对海运单做了详细的,严格的规定,供海上贸易,跟单信用证时使用,这无疑对海运单的广泛开展有促进作用,而电放提单目前既无专门的国际法律规范,也无相应的国内法规,使电放业务成为无法可依的操作行为.不利于有关纠纷的解决。3、流通方面.海运单虽然不能背书转让,但有时在观念上有准可转让性。《海运单统一规则》第六条规定,除非托运人已行使选择权,其是唯一有权就运输合同向承运人发出指示的当事人,托运人有权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前,甚至收货人提取货物之前的任何时候,都有权改变收货人的名称,但必须以书面或承运人能够接受的其他方式通知承运人,由此引起的承运人的额外费用由托运人负担,当然,托运人可改变收货人名称,但不能改变目的地,而电放提单一般不能转让。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本提单

电放提单和普通提单有什么区别?

  express bill of lading需要把提单原件寄给收货方,凭提单原件才能提货。电放提单不需要原件,只需要有电放标志的扫描件就可以提货。  express bill of lading 将提单原件以快件方式寄出。电放提单telex release是船离港后,船公司电放提单,收货人用电放提单扫描件即可。  在实际操作中,express bill of lading需要注意货物到达目的港的船期,务必在船到港前让进口方收到正本提单单据,否则会耽误买方清关提货产生滞港费。  电放提单一般用于航期较短的地方,如东亚、南亚、东南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由于提单电放后客户凭电放复件即可提货,所以应该确认到款后再做提单电放,以免造成货款两失。

提单里的“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用英语分别怎么说?他们有什么区别?区别在哪里

电放提单是telex release 是标准用法.也可用surrendered。正本提单是original bill of lading。希望您满意。

正本提单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请问提单电放和正本提单有什么区别? 10分 所谓提单电放是指是“电放”,即发货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而正本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代表货权的提单,即持有正本提单的人可以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提货。 如果是电放,那么,如果承运人没有签发提单,那么,承运人就不再签发正本提单,而如果承运人已经签发了正本提单,那么,承运人就会在收回正本提单后,才会通知目的港的代理向收货人发货。 所以,电放和正本提单的区别是:电放不再出现正本提单,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提货;而正本提单是货权凭证(记名提单除外),通过背书可以转让,且正本提单的持有人可以凭正本提单提货。 问题二:正本提单的相关区别 1、MB/L是船公司出的提单,只要有MB/L,任何人都可以在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HB/L是货代基于MB/L出的提单,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换取MB/L。2、如果你想预付运费并快捷提货,就出MB/L,还可以省十几美金换单费。如果你想控制货权、运费到付等,你就要出HB/L,货代可以帮你做到这些,当然,不是免费的。3、如果你的货物不是整柜的,而是零散的货物,就一定只能出HB/L,因为船公司是不会帮你拼箱的,到目的港也不会帮你分货。这种情况只能出HB/L。4、如果你是做L/C的,但是你在规定的交货期生产不出来,上不了船,那么你可以选择出HB/L,并且要求货代帮你倒签提单。当然这个也是不正规的做法,所以一般要你出担保函。5、总之、船东单(MB/L)是最基本的物权凭证,但是死板,里面的许多条款你无法左右。最后:1.一般的货代单B/L编号,不进入海关舱单管理系统,和进口报关单上的提单号不一样;2.货代单B/L上都有换单公司名称和联络方法,而该联络公司不是外代或外运等口岸船代公司。3.货代单一般在页面上有显示as agent of carrier的字样。船东单则显示为as carrier。 问题三:海运出口中 FCR是什么意思?是正本提单吗? 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 ,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它是运输单证,但不是物权凭证,所以它跟提单是有区别的。一般是用于散货中最多,他是货代公司开给托运人的单证。 问题四:正本提单要出三份吗的翻译是:什么意思 正本提单要出三份吗的翻译是:Is the original bill of lading out of three? 问题五: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 的区别 1)正本提单上有ORIGINAL的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副本提单有COPY的字样; 2)正本提单有背面条款,副本提单背面是空白的; 3)副本提单有NON-NEGOTIABEL的字样 4)正本提单是指在法律和商业上都是公认有效的提单,副本提单是指仅作为工作上参考之用的提单。 问题六:什么是带背书正本提单? 就是在背面盖上公司名称和法人名称的条码章的正本提单。一般情况下,提单上consignee这一栏打的是to order的,就要背书 问题七:和货代确认完提单后,对方问是签正本吗,这是什么意思?除了签正本还有其他的吗?签正本代表什么? 签正本,就是货代把正本提单寄给你,你再寄给你客人 还有种就是电放,货代就可以给你点子档,你直接发电子档给客人就可以。 问题八:全套提单3/3什么意思 15分 3/3在信用证英语中通常表示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三份正本。 2/3表示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两份正本 1/3表示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一份正本 一般船公司签发提单都是三份正本三份副本,三份正本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凭其中任意一份都可以提货。 问题九:3/3提单是什么意思 3/3在信用证英语中通常表示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三份正本。2/3表示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两份正本,1/3表示三份正本提单中的一份正本,一般船公司签发提单都是三份正本三份副本,三份正本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凭其中任意一份都可以提货。 希望以上解释让你明白提单中的这个分数的意义,祝你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问题十:在提单签发正本档中选PANTAINER B/L是什么意思 5分 你查下,PANTAINER是你们货代名称还是,骇公司好像也没有这个。正本提单跟COPY件也没看到这样表示的。表示不解!

电放提单和seawaybill有什么区别?

1、定义不同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seawaybill就是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有的海运单在背面订有货方定义条款、承运人责任、义务与免责条款、装货、卸货与交货条款、运费及其他费用条款、留置权条款、共同海损条款、双方有责碰撞条款、首要条款、法律适用条款等内容。2、作用不同电放提单的基本作用是承运人收到其照管的货物收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是用来换取提货单的依据。海运单的基本作用是承运人收到的货物收据;是运输合约的证明;是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3、单证功能不同电放提单还属于提单范畴,是物权凭证,可以背书转让,收货人就只要拿着传真件去提货就好了。sea waybill海运单,是指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货物或者已将货物装船的不可转让的单证。海运单不能背书转让,收货人无需凭海运单,只需出示适当的身份证明,就可以提取货物。 因此海运单迟延到达、灭失、失窃等均不影响收货人提货,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海运欺诈、错误交货的发生。海运单在无转卖货物意图的贸易运输中焕发了勃勃生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电放提单百度百科-海运单

什么是提单电放?

一、指代不同1、express bill of lading:又称提单,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2、电放:是指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二、法律规定不同1、express bill of lading: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可以是出口人也可以是货代)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地的运输部门提货(若收货人手里是小单,则需要向国内货代换取主单),提单须经承运人或船方签字后始能生效。2、电放: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三、特点不同1、express bill of lading:对于已装船货物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2、电放:在办理时,先与船公司联系,告诉提单需要电放。这样船公司就可以通过电报上目的港的船公司机构凭传真件提货。一般最好是在未出提单前办理,船公司不用出具正本提单;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则需要将正本提单交回船公司,让船公司电放提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单

电放和正本提单的区别是什么?电放和正本提单的区别?体系是怎样的

所谓提单电放是指是“电放”,即发货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而正本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代表货权的提单,即持有正本提单的人可以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提货。 如果是电放,那么,如果承运人没有签发提单,那么,承运人就不再签发正本提单,而如果承运人已经签发了正本提单,那么,承运人就会在收回正本提单后,才会通知目的港的代理向收货人发货。 所以,电放和正本提单的区别是:电放不再出现正本提单,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提货;而正本提单是货权凭证(记名提单除外),通过背书可以转让,且正本提单的持有人可以凭正本提单提货。

正本提单,货物收据,电放提单和SEA WAYBILL的区别

楼上解释的不完全准确!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是相对的,这两种提单都可能是船公司出的,也都可能是货运代理出的.这是从出单方式来分类.最简单的说,正本就是有正本签章,目的港需要原件提货的提单。提单上标明“ORIGINAL”(正本)字样。电放提单是目的港可以凭传真件提货的提单。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即可。SEAWAYBILL是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乘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乘运人保证将货物交付给单证载明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单据。他不是物权凭证!以上几种,基本是海运中和船公司相关的单据或者代理相关单据。货物收据一般是证明场站收到货物出具的一个证明,这个是和场站有关的单据。

电放提单,海运单与一般提单到底有什么区别

电放提单与一般提单区别:提单电放就是电报放货。国外的承运人保留全套正本提单,并通知在目的港的代理,收货人可凭加盖正本公章的提单复印件和保函换单提货。电放提单上通常有Telex Release、surrenderd等字样。 有“Surrendered”字样的“电放提单”,在目的港由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凭身份提货,而“Telex Release”字样的“电放提单”,则是由收货人凭“电放提单”传真件提货。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使用电放放货,并非不出提单。只是不出正本提单(若已出,则一定要全套收回),而出提单副本。托运人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船名及航次、提单号码、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海运单与一般提单区别:SEAWAYBILL,是介于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之间的。即有正本的作用,又享有电放的快捷。SEA WAYBILL是海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交付货物给单证所载明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它不是物权凭证,故而不可转让。收货人不凭此提货而是凭到货通知提货,因此海运单收货人应填写实际的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同时,有一部分船公司,做电放是收费的,但是,申请WAYBILL是没费用的。最保险的就是收到钱后做SEA WAYBILL。近年来在欧洲北美及某些远东中东地区贸易界也越来越倾向于使用不可转让海运单,主要是因为它可以方便买方即使提货,简化手续,节省费用。SEA WAYBILL类似于“Telex Release”电放提单,即船公司出一份提单副本(传真件),凭这个传真给国外收货人就可以提货了。SEAWAYBILL一般是船公司的签约的大客户,才有使用SEA WAYBILL的!从侧面来说,这个收货人是船公司的VIP!

提单和电放提单有什么区别?

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有:1、提单是指可凭以押汇货款和向目的港船公司或其代理提货的提单。具有收货凭证,运输合作,物权凭证的三个功能。2、电放提单是为了满足近洋运输和贸易需要的商业创造物,但其在法律上的性质却是尴尬的。按中国《海商法》规定,提单应当具有三项功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收货凭证和目的港交货凭证。3、正本提单上有时注明有“Original”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正本提单一般一式三份,也有一式二份、四份和五份的,以便托运人遗失其中一份,可凭其他各份提单提货,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4、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是相对的,这两种提单都可能是船公司出的,也都可能是货运代理出的.这是从出单方式来分类.最简单的说,正本就是有正本签章,目的港需要原件提货的提单。提单上标明“ORIGINAL”(正本)字样。5、电放提单是目的港可以凭传真件提货的提单。由船公司或船代以电报(传)通知目的港代理,某票货物无须凭正本提单提货,收货人可凭盖收货人公司章的电放提单换取提货单以清关提货即可。扩展资料:提单具有的主要功能:1、货物收据对于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承运人不仅对于已装船货物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所以,提单一经承运人签发,即表明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船舶或已确认接管。提单作为货物收据,不仅证明收到货物的种类、数量、标志、外表状况,而且还证明收到货物的时间,即货物装船的时间。本来,签发提单时,只要能证明已收到货物和货物的状况即可,并不一定要求已将货物装船。2、物权凭证对于合法取得提单的持有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在目的港以提单相交换来提取货物,而承运人只要出于善意,凭提单发货,即使持有人不是真正货主,承运人也无责任。而且,除非在提单中指明,提单可以不经承运人的同意而转让给第三者,提单的转移就意味着物权的转移,连续背书可以连续转让。3、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提单上印就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且提单也是法律承认的处理有关货物运输的依据,因而常被人们认为提单本身就是运输合同。如果在提单签发之前,承托双方之间已存在运输合同,则不论提单条款如何规定,双方都应按原先签订的合同约定行事;但如果事先没有任何约定,托运人接受提单时又未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提单就被视为合同本身。参考资料:电放提单——百度百科;提单——百度百科

电放和提单有什么区别??

一、指代不同1、express bill of lading:又称提单,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2、电放:是指托运人(发货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全套正本提单交回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同时指定收货人(非记名提单的情况下)。二、法律规定不同1、express bill of lading:在对外贸易中,运输部门承运货物时签发给发货人(可以是出口人也可以是货代)的一种凭证。收货人凭提单向货运目的地的运输部门提货(若收货人手里是小单,则需要向国内货代换取主单),提单须经承运人或船方签字后始能生效。2、电放: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三、特点不同1、express bill of lading:对于已装船货物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而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使货物尚未装船,只要货物已在承运人掌管之下,承运人也有签发一种被称为“收货待运提单”的义务。2、电放:在办理时,先与船公司联系,告诉提单需要电放。这样船公司就可以通过电报上目的港的船公司机构凭传真件提货。一般最好是在未出提单前办理,船公司不用出具正本提单;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则需要将正本提单交回船公司,让船公司电放提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电放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提单

“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的区别是什么?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经过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2、电放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电放保函》后,由起运港的船公司或其代理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电传通知其目的代理——某提单项下货物不需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电放提单扫描件/传真件(要由收货人公司盖章)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3、电放提单省去了正本提单需要把单据通过银行或快递转交收货人的环节,因此可以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尤其是近洋运输。因为近洋运输航期短,易出现货物已到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提不了货——耽误时间,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压港费、仓储费等。4、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电放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正本提单做电放之后,就丧失了物权凭证的功能和可流通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差别很大,但是电放提单的功能和使用与海运单却十分相似。

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的区别,求解!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经过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2、电放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电放保函》后,由起运港的船公司或其代理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电传通知其目的代理——某提单项下货物不需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电放提单扫描件/传真件(要由收货人公司盖章)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3、电放提单省去了正本提单需要把单据通过银行或快递转交收货人的环节,因此可以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尤其是近洋运输。因为近洋运输航期短,易出现货物已到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提不了货——耽误时间,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压港费、仓储费等。4、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电放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正本提单做电放之后,就丧失了物权凭证的功能和可流通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差别很大,但是电放提单的功能和使用与海运单却十分相似。

电放提单和提单有什么区别?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经过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2、电放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电放保函》后,由起运港的船公司或其代理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电传通知其目的代理——某提单项下货物不需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电放提单扫描件/传真件(要由收货人公司盖章)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3、电放提单省去了正本提单需要把单据通过银行或快递转交收货人的环节,因此可以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尤其是近洋运输。因为近洋运输航期短,易出现货物已到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提不了货——耽误时间,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压港费、仓储费等。4、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电放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正本提单做电放之后,就丧失了物权凭证的功能和可流通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差别很大,但是电放提单的功能和使用与海运单却十分相似。

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的用途有什么区别吗?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经过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2、电放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电放保函》后,由起运港的船公司或其代理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电传通知其目的代理——某提单项下货物不需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电放提单扫描件/传真件(要由收货人公司盖章)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3、电放提单省去了正本提单需要把单据通过银行或快递转交收货人的环节,因此可以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尤其是近洋运输。因为近洋运输航期短,易出现货物已到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提不了货——耽误时间,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压港费、仓储费等。4、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电放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正本提单做电放之后,就丧失了物权凭证的功能和可流通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差别很大,但是电放提单的功能和使用与海运单却十分相似。

正本提单与电放提单的区别

法律主观:所谓提单电放是指是“电放”,即发货人请求承运人允许收货人凭提单副本提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而正本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代表货权的提单,即持有正本提单的人可以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提货。 如果是电放,那么,如果承运人没有签发提单,那么,承运人就不再签发正本提单,而如果承运人已经签发了正本提单,那么,承运人就会在收回正本提单后,才会通知目的港的代理向收货人发货。 所以,电放和正本提单的区别是:电放不再出现正本提单,收货人凭副本提单提货;而正本提单是货权凭证(记名提单除外),通过背书可以转让,且正本提单的持有人可以凭正本提单提货。

请问提单电放和正本提单有什么区别?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经过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2、电放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电放保函》后,由起运港的船公司或其代理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电传通知其目的代理——某提单项下货物不需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电放提单扫描件/传真件(要由收货人公司盖章)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3、电放提单省去了正本提单需要把单据通过银行或快递转交收货人的环节,因此可以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尤其是近洋运输。因为近洋运输航期短,易出现货物已到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提不了货——耽误时间,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压港费、仓储费等。4、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电放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正本提单做电放之后,就丧失了物权凭证的功能和可流通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差别很大,但是电放提单的功能和使用与海运单却十分相似。

电放提单与正本提单有什么区别啊?

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1、正本提单是指经过承运人、船长或其代理人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的提单。2、电放提单是指由托运人向承运人(船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电放保函》后,由起运港的船公司或其代理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电传通知其目的代理——某提单项下货物不需要凭正本提单放货,收货人可凭电放提单扫描件/传真件(要由收货人公司盖章)或凭身份证明提取货物。3、电放提单省去了正本提单需要把单据通过银行或快递转交收货人的环节,因此可以解决“货等单”的问题,尤其是近洋运输。因为近洋运输航期短,易出现货物已到目的港,但正本提单还没到的问题,导致收货人提不了货——耽误时间,还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如压港费、仓储费等。4、正本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电放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正本提单做电放之后,就丧失了物权凭证的功能和可流通性和可转让性,因此电放提单和正本提单差别很大,但是电放提单的功能和使用与海运单却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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