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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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战后 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

美国的对外贸易 美国是当代最大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面积937万平方公里,名列原苏联、加拿大和中国之后。人口1991年为25252万,名列中国、印度和原苏联之后。国内生产总值1994年为53440亿美元,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首位。 美国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自然资源、投资资源和发达的科学技术。 高度发展的工业、农业和庞大的政府采购以及巨额的高消费,使美国具有其他资本主义国家所不能比拟的广阔的国内市场。 一、战后美国对外贸易发展趋势 (一)对外贸易地位起伏不定 1985年以前,美国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虽不断下降,但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国家。1986年,美国的贸易降到世界第二位,在原联邦德国之后。1989年,美国又超过原联邦德国重新成为世界最大出口国。1990年德国又超过美国再次成为世界最大出口国。从1991年起,美国又重新成为世界最大的出口国。1995年,美国出口贸易额为5839亿美元,占世界出口总额的11.6%,继续保持世界最大出口国地位。 (二)出口商品竞争能力日益削弱 美国出口商品主要是工业制成品,每年约占其出口总值的75%左右。1991年占其出口总额的75.9%,在60年代末,居世界首位。自1969年起,原联邦德国的制成品出口超过了美国。日本的制成品出口增长也很快,1984年超过原联邦德国。1985年美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额位于日本、原联邦德国之后,名列世界第三。美国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产品相继退出世界市场。曾经在海外市场上居竞争优势的高技术产品,如飞机、汽车、电讯器材、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等也面临着日本和西欧产品的激烈竞争。从1970-1987年,美国在世界电话设备市场上所占比重,从99%缩减到25%,彩色电视机所占比重从90%下降到10%。计算机在世界市场上的占有率从70年代初的90%下降到80年代末的50%左右。 自60年代以来,除农产品、军火和技术贸易,美国其他民用工业品在国外市场竞争中处于守势。 (三)进口商品结构发生很大变化 在1950年,美国初级产品进口占进口总额的70.2%,工业制成品进口占进口总额的28.5%。1991年,前者所占比重下降为21.7%,后者则上升为75.2%。 各类商品在进口总额中的比重变化很大。机器及运输设备的进口在1950年占第8位,到1967年已上升到占第1位,1991年占进口总额的41.2%。一些重要的制成品,如钢铁从1963年,汽车从1968年起,相继由出超变为入超。外国小汽车进口占美国市场的比重由1960年的4%,增加到1980年的26.4%;石油的进口,1970年占进口总额的3.62%,1980年进一步上升为25.82%,此后,不断下降,1985年降为占进口总额的9.51%。 (四)服务贸易增长迅速 美国服务贸易发展很快,进入90年代以来,尤为突出。1990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025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5.7%,居世界第1位。1994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增至1782亿美元,比1990年增长60%以上,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也增至16.5%,继续保持世界首位。美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也增长很快,从1990年的780亿美元增加到1994年的125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比重,从1990年的11.7%升至1994年的12%,在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中的位次,从第2位升至第1位。美国服务贸易经常保持顺差,1994年顺差达532亿美元,对弥补美国商品贸易逆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美国服务贸易内容广泛,包括旅游、运输、保险、银行、广告、工程设计、知识产权、数据处理及信息传递等项目。美国服务产业比较发达,具有良好的基础,并在高科技等新领域中占有优势。所以,美国服务贸易居世界领先地位。 由于美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占有相对优势,因此,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美国竭力主张将服务贸易列为谈判的新议题,把服务贸易纳入关贸总协定自由贸易的规则框架内,借此为美国服务业出口争取更多机会。 (五)贸易方向上的不平衡发展 美国过去主要的贸易对象是西欧和北美。但自80年代中期以来,美国的贸易方向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海外市场的重心从西欧向亚太地区转移。90年代初,美国同亚洲的贸易超过同欧洲的贸易。美国同加拿大、墨西哥的贸易增长迅速。 1988年1月2日,美国和加拿大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规定,两国从1989年起的10年里,取消所有关税壁垒与投资限制,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市场。自1994年1月北美自由贸易区建立以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之间的贸易迅速发展。美国与墨西哥的双边贸易额,从1993年的896亿美元增至1996年的1460亿美元,增长63%。 战后初期,美国对西欧、日本和加拿大均有贸易顺差。西欧是美国最大的出口市场,也是美国获取贸易顺差的重要地区,与此同时,西欧还是美国出售“剩余”农产品换取外汇收入的重要市场。但进入60年代以后,美国对日本、原联邦德国和加拿大等国的贸易已相继变为逆差。1990年美国对日本和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以及加拿大的贸易逆差下降,而对西欧则出现21亿美元的贸易顺差。 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是美国工业制成品和农产品的销售市场,又是战略物资、原料和燃料的供应地。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通常约占美国进出口总额的1/3。1993-1995年,美国对发展中国家出口已占美国总出口的1/3。美国商务部1994年将10个发展中国家确定为今后美国出口的重点。它们是:中国、印度尼西亚、韩国、印度、土耳其、南非、波兰、阿根廷、巴西和墨西哥。70年代两次石油调价后,发展中国家在美国进口贸易中的比重急剧上升。从1975年至1980年美国从发展中国家进口曾占其进口总额的40%以上,1989年降为35.9%。 美国与原苏联、东欧国家的贸易,在70年代初以前,贸易额一直是很小的。70年代初以后,美国与原苏联、东欧国家的贸易,特别是美苏贸易有了显著的增长。 (六)外贸逆差急剧扩大 在战后1946-1970年这25年间,美国的对外贸易一直是顺差。 1971年美国出现了自1893年以来的第一次贸易逆差。1974-1976年美国的贸易逆差为71亿美元,1979-1981年增为387亿美元,1984-1985年为1359亿美元,1986年高达1698亿美元,1987年高达1736亿美元,自1988年起,美国的贸易逆差不断下降, 1990年降为1010亿美元,1991年进一步降至662亿美元,这是1983年以来首次低于1000亿美元。但1993年美国贸易逆差剧增37%而达1157.8亿美元。1995年美国的贸易逆差更增至1869亿美元。 二、对外贸易对美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出口贸易为商品和劳务提供了市场 美国商品和劳务对国外市场的依赖加强,1960年商品和劳务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980年这一比重上升为10%,1994年该比重进一步上升为12.7%。 (二)进口贸易为国内工业提供了原料、燃料 美国的自然资源虽较丰富,但每年仍需进口大量的原料、燃料。国内消费量很大的食品饮料,如咖啡、可可、茶叶等全部依赖进口。天然橡胶、锰矿砂、铌、云母片等也全部依靠进口,制造导弹核武器所需的稀有金属,主要从发展中国家进口。1982-1983年美国从国外进口的石油等燃料占消费的32%。1988年虽有下降,但能源净进口仍占总消费的16%。 美国工业的一些零配件日益依靠进口。美国一些大汽车制造厂,如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生产汽车用的零部件已有20-30%从国外进口。国内消费的电子产品装备中,一半以上的零部件是从海外输入的。 (三)对外贸易是调整工业结构的重要途径 美国政府有意识地通过对外贸易调整国内的部分工业结构。对一些费原料、费劳力、污染严重、技术简单、利润小的工业产品和半成品,如金属轧钢、纺织品、服装、鞋类、日用电器等,都逐渐通过进口代替国内生产,或在国外设厂加工后,再将成品运回国内销售。1994年美国进口鞋类数量为14.25亿双,价值111.41亿美元。中国输美鞋类居第1位。而国内的工业则尽可能向生产和出口高、精、尖的工业产品方面发展。 (四)通过扩大出口减少失业 1989年美国约有700万人的工作与出口有关。依靠出口维持就业的比重,农业约占10%,矿业约占9%,制造业约占6%。 (五)对外贸易是影响美国国际收支状况的重要因素 据不完全统计,1946-1970年的25年间,美国靠对外贸易获得966亿美元巨额盈余,对弥补国际收支逆差起了很大的作用。进入70年代,对外贸易经常出现逆差,使美国国际收支状况更加恶化。 三、战后美国对外贸易政策与措施 (一)贸易自由化 从二次大战结束到70年代中期,美国外贸政策主要倾向是贸易自由化。 1947年美国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起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美国同意平均降低关税21%,但降低关税的商品主要是美国垄断企业及战略储备所需要的锰砂、镍、铝、云母等工业原料,而对棉布等消费品减税极少。 1962年10月4日,肯尼迪政府为了迅速摆脱1960-1961年经济危机的影响,并企图突破西欧共同市场的关税壁垒,制定并签署了《扩大贸易法》,以取代1934年的《贸易协定法》。该贸易法除了授权总统可削减关税最多50%外,还规定总统可以削减关税50%以上,直到100%。美国政府依据上述贸易法案同西欧共同市场及其他国家共50余国于1964年5月开始举行“肯尼迪回合”减税谈判,1967年6月30日勉强达成协议,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范围内工业品关税平均削减了35%,减税分五期进行,至1972年1月1日全部完成。 在“肯尼迪回合”减税谈判实现以后,1974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74年贸易法》。 《1974年贸易法》有以下特点:(1)新贸易法的重点在于授权总统就消除非关税壁垒与各国进行谈判。而原来的“扩大贸易法”的重点在于关税减让,基本上未涉及非关税壁垒问题。这是由于在“肯尼迪回合”后,资本主义世界贸易战的重点由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2)美国为了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出口,新贸易法强调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消除不仅包括工业品,也包括农产品,而农产品贸易问题在以前的贸易法中却未占重要地位。(3)新贸易法还规定了“进口补救”措施,即当进口商品的竞争发生“严重危害”时,总统有权采取提高关税、设置进口限额等措施。(4)新贸易法授权总统在国际收支发生紧急情况或外汇市场上美元汇价过度下跌时,可采取有效期150天的进口限制措施,如进口附加税和临时性的进口限额。(5)这个新贸易法的矛头还直接指向发展中国家,规定了对凡是参加石油输出国组织和原料输出国组织以及把美资企业的资金收归国有的国家,一律不给予普遍优惠制的待遇。 通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的七轮贸易谈判,美国的关税壁垒大大降低。在总协定成立之前的1946年,美国进口商品平均关税水平为26.4%,到1987年东京回合的减税完成之后,美国除石油以外的工业品关税将减至4.3%。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 新贸易保护主义从70年代中期起在美国出现。1983年以后的经济复苏并未影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表现是: 1.限制进口的主要措施从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 据统计,美国进口商品受非关税壁垒影响的进口额从1966年的93.79亿美元增至1986年的1030.69亿美元, 20年内增长了10倍。同期受到影响的进口额占美国总进口额的比重则由36.4%增至45%,净增8.6%。 2.扩大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行动 在1984-1985年度,美国进行的反倾销调查总共有61起。美国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占所有国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比重,分别从1983-1984年度的26%和45%提高到1984-1985年度的31%和78%。 3.加强财政、金融、外汇等鼓励出口措施 在财政方面,通过对出口商品减免税收和提供补贴以鼓励出口;在金融方面,设立美国进出口银行向出口厂商提供优惠的出口信贷;在外汇方面,干预外汇市场,降低美元汇价。 (三)加强外贸管理 在贸易自由化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基础上,出现了管理贸易制度。 1.以立法形式强调单边协调管理,使外贸管理制度法律化 1984年10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一项规定美国以后10年贸易政策的法律《1984年关税与贸易法》。该法是适应美国加强对外贸管理的需要而制定的,其主要目的在于扩大出口,限制进口,改善美国大量贸易逆差的状况。1988年8月23日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保护贸易色彩十分浓厚的《1988年综合贸易法》,该法又称为“一揽子贸易法案”。该法确立了战后美国贸易政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基本格调与战略。 《1988年综合贸易法》的实施则是以立法形式加强单边行动的具体表现。根据该法案“超级301条款”,美国可以对其出口产品实行“不公平贸易”行为的进口国家,实施报复措施,这表明美国将以单方面的政策手段来解决贸易争端或迫使对方开放市场。 2.从加强国际多边合作转为更多地使用双边协调管理的方式 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区域集团化的加强,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削弱,美国贸易政策的重心已由多边向双边转移,加强有针对性的双边贸易谈判,以解决贸易争端与冲突,同时寻求建立区域性贸易集团,以获取更大的贸易与经济利益。例如,美国以《1988年综合贸易法》为依据,加强针对性的双边贸易谈判,强调对等互惠条件,1989年生效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将在10年内逐步实现商品的自由流动,这会给美国带来更多的出口机会。 3.突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 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知识产权贸易国,所以80年代以来,美国更加关心和加强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1988年综合贸易法》针对外国对美国知识产权存在的保护问题而制定了“特殊301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将对知识产权没有提供保护的国家认定为“重点国家”,并可自行根据该条款对上述国家的“不公正”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采取报复措施。

分析韩国地理环境及对外贸易政策等

  大韩民国位于亚洲东北部, 是与大陆连接的由北向南伸展的半岛国家  半岛南北长约1000公里,东西最短距离为216公里,总面积22万平方公里 半岛的西北部与中国的东北部接壤,鸭绿江和图们江是韩国和中国以及俄罗斯的国土分界线 半岛东北部的东海与日本相望  东经124***度之间,韩国的标准时间子午线是135度,比世界标准时间快9个小时  全国国土的70 是山地和丘陵地带,东北部的地形最为陡峭崎岖,西南部是一望无际的平原也是韩半岛的谷仓  半岛东部的海岸线较平直且水深,西部海岸线较曲折而水浅,南部海岸曲折多湾,分布着3400个大小岛屿 韩国的河川宽广,流速缓慢,呈现大陆性的特征 重要的河流有汉江 514公里 ,锦江 401公里 ,洛东江 525公里 等  地理位置--韩国位于亚洲大陆东北部,北纬33 43度,东经124-132度之间/最高的山峰--济州的汉拿山,  海拔1950米 智异山,海拔1915米 雪岳山,海拔1708米/ 最长的河流--汉江,782公里  洛东江,522公里 锦江,396公里.  韩 国 贸易政策  一、外贸基本情况  韩国实行政府主导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以“贸易立国”,利用国际市场的有利条件,克服国内资源贫乏、市场狭小的不利因素,实现了经济腾飞,跻身新兴工业国行列。  据韩国贸易协会统计,2005年1-11月,韩国外贸进出口总额4958.21亿美元,同比增长12.2% ;其中出口2589亿美元,同比增长16.4% ;进口2369.21亿美元 ,同比增长16.4% 。2004年,韩国贸易规模居世界第十二位,出口和进口分别居第十二位和第十三位  近年韩国主要出口商品为电气电子产品(半导体、家用电子产品、电脑及周边设备、手机 )、汽车、船舶、 石化产品、 一般机械、 钢材、纺织品等;主要进口商品为半导体等电子零部件、原油、农林水产品、电气电子产品、机器设备、钢铁、石化产品等。韩国的存储半导体芯片(DRAM)、超薄膜液晶显示器(TFT-LCD)、平板玻璃、微波炉、CDMA移动电话机、光盘驱动器、电脑显示器、电子血压计等在世界市场所占份额排名前列。韩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是美国、日本、欧盟、中国、东南亚、台湾等。  韩国的工业品平均进口关税为8%。  二、外贸管理体制  《对外贸易法》是韩国政府管理和振兴对外贸易的基本法,与《外汇交易法》、 《关税法》、《有关提高出口产品质量的法》和为保护、扶植特定贸易的各项“振兴法”、与贸易有关的个别行政法规等构成了韩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根据韩国《政府组织法》,产业资源部负责总的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外交通商部的通商交涉本部负责对外通商交涉;农林部、海洋水产部、文化观光部、建设交通部、情报通信部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涉及其主管领域的具体商品的贸易政策;产业资源部下属贸易委员会负责对因外国商品进口所造成损害产业的救济。韩国除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对部分农产品(60余种)进口实行数量限制外,一般商品均可自由进出口。韩国政府承诺逐渐解除对商品进口的限制,至2004年解除对最后一项商品--大米的进口限制后,实行完全贸易自由化。  韩国外贸行业1986年起先后实行过许可制、登记制、申报制。 据韩国《对外贸易法》,2000年1月1日起,外贸行业完全自由化,任何个人和企业均可自由从事对外贸易活动。 只是为了便于通关和海关统计,鼓励性实施“贸易业固有编号制度”, 即鼓励从事外贸的企业到韩国贸易协会申领一个与企业对应的固定编号,在通关时填写。  但药品、农药、有害化学物质、石油、香烟、人参、指定农水产品和外国期刊电影等特殊商品进出口的经营需依照相关法律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  三、进出口商品管理  韩国原则上商品可自由进口,但为了履行有关国际规定,需要对进出口商品进行限制时,即在最小的程度内进行限制。产业资源部通过发布“进出口公告”、“综合公告”、“战略物资进出口公告”等形式,确定限制进出口商品的种类、数量、金额或交易地区,以及许可的申请程序等。 这类公告在产业资源部的网页上均可查询。  进出口公告,为不定期发布,在未发布新的公告前,旧的公告始终有效。公告主要规定限制进口的商品种类和数量,公告中未列入限制类名单的商品原则上均可自由进出口。  综合公告是指产业资源部对在《对外贸易法》规定之外、韩国有关部门制定的53个特别法中有关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措施进行综合后发布的公告。综合公告主要依据关贸总协定(GATT)的有关规定限制进出口商品的进口条件(标准、规格等)和程序,其限制对象主要是危害人类生命及健康安全、污染环境或有违国际公约的商品。  据韩国对外贸易法实行令,目前实施出口审批管理的商品有以下几类:纺织品协定有关的商品;自律限制商品;政府间协定规定的商品;资源保护类商品。目前没有实施进口审批管理的商品。进出口公告在列明需要“承认”(类似于“申领制”,即企业据以往的实绩和需要,到有关主管部门去申请)的进出口商品的同时,也列名主管部门(主要由相关行政部门或相关行业团体负责人负责),从事外贸者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此外,鉴于农水产品的特殊性,韩国对进口农产品、出口农产品、进口后加工 的农产品实行特别的检验制度,对部份水产品要求在指定机构接受检验。农林部根 据《进出口农产品检验特别法》,委托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和农水产品流通公社对农产品实行检验。水产品的检验由国立水产品检验所统一进行。  四、对特定贸易方式的管理  韩国实行贸易自由化,但产业资源部对下列贸易方式进行特别管理:  (1) 可能逃避进出口限制或妨碍实行产业保护政策的交易  (2) 物品的移动全部在海外发生,而结算在国内进行但有可能发生资金回收困难的交易  (3) 不发生资金结算只有物品移动的交易  根据以上规定,寄售贸易、租赁贸易、转口贸易、委托加工贸易、记帐贸易(包括易货贸易和补偿贸易)、中介贸易和无单据出口(no draft export)等都需获得产业资源部的批准才能进行。  五、对战略物资进出口的特别管理  韩国政府对一些关系国际和平和国家安全的商品(简称“战略物资)实行出口审批制、进口许可制等特别的管理办法。产业资源部就战略物资的商品名称、规格、出口限制地区、获得出口审批或进口许可的程序等作出规定并予以公告。产业资源部下属战略物资进出口统制委员会负责对各项限制措施的审议。  六、正常进出口贸易秩序的维持  根据GATT和WTO有关协定,以及韩国内有关法律的规定,当外国商品正常或非正常大量进口导致国内相关产业受损时,韩国政府可通过征收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或实行保障措施等手段对相关产业进行救济;或国内产业要求,通过在正常关税的基础上加征极高调节关税限制部分商品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利益;或在正常关税基础上实行弹性下调关税,以鼓励国内紧缺的原材料性商品进口,减少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平抑物价。  《对外贸易法》对国内贸易业者从事侵犯商标权、知识产权、侵害他人利益、违反原产地规则等不公平贸易行为规定了限制和惩罚措施。  当贸易伙伴国发生战争、灾难或对韩国采取歧视,违反国际公约关于维护世界和平、保护动植物生态环境等规定的行为时,韩国政府可对与该国的进出口贸易采取特别限制措施。  韩国政府通过各进出口组合对贸易业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以维持正常的贸易秩序。  此外,韩国政府依据WTO“纺织及服装协定”(MAF),对纺织品贸易进行管理。